2018年,对于融资租赁行业是异常艰难的一年。对外,中美贸易战会对一些行业有较大的冲击,涉及的企业未来经营发展趋势难以预判;对内,经济去杠杆压力大,债券违约接连发生,一些知名企业不断爆雷,经济形势异常复杂,融资租赁行业在资产端的风险控制难度陡然上升。而资金端,从2016年末至当前,18个月的时间,资金成本增加了200个BP以上。两端的共同挤压,使得融资租赁业务拓展较往年困难的多,一些业内人士形容是“刀尖上的跳舞”。同时,融资租赁行业原来青睐的政府平台项目,在国家不断清理、规范的政策环境下,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项目大幅度减少,一些存量的平台项目如期偿还存在隐忧,很多融资租赁公司已经逐步放弃平台业务。从监管看,监管当局高度重视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监管文件密集发布,监管政策更严,监管标准更高,要求回归租赁本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一些游走于政策边缘的融资租赁业务戛然而止。这些多重因素的叠加,使得融资租赁行业在风控、收益平衡的前提下,如何选择适合拓展的重点行业感到比较迷茫、困惑,难以抉择。

从宏观看,一个值得重点拓展的行业至少要符合几个特征:中长期发展景气度高,行业稳定性强,市场空间大,收益较高,风险较低。按照这个标准与逻辑筛选,天然气行业无疑是其中一颗难得的耀眼明珠。
一、政策持续利好,决定天然气行业具备中长期高景气度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的清洁能源,在我国能源中的地位越来越受到重视。大力推进天然气产业发展,对我国加快建设现代清洁高效能源体系,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改善大气质量,意义重大。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天然气发展规划和改革政策,明确发展目标,理顺勘探生产、运输、销售各环节机制,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进程,促进天然气产业良性发展。

(一)政府不断加强对天然气产业的扶持力度
2014年6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指出,加快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要求尽快突破非常规天然气发展瓶颈,促进天然气储量产量快速增长。到2020年,累计新增常规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5.5万亿立方米,年产常规天然气1850亿立方米;页岩气产量力争超过300亿立方米;煤层气产量力争达到300亿立方米。积极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城镇居民基本用上天然气。以城市出租车、公交车为重点,积极有序发展液化天然气汽车和压缩天然气汽车,稳妥发展天然气家庭轿车、城际客车、重型卡车和轮船。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重点防控区,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加快天然气管道及储气设施建设,形成进口通道、主要生产区和消费区相连接的全国天然气主干管网。到2020年,天然气主干管道里程达到12万公里以上。

2016年1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以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为发展目标,大力发展天然气产业,逐步把天然气培育成主体能源之一,构建结构合理、供需协调、安全可靠的现代天然气产业体系。
(二)天然气价格改革不断深入
2011年12月26日,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为全国范围内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积累经验。主要内容: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考虑天然气市场资源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确定各省(区、市)天然气门站价格;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者按季度调整;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2013年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调价后,全国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高到1.95元。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照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85%一次调整到位。

2014年9月1日起,非居民用气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此次调整,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

2015年1月1日起,根据天然气发电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及投产时间,实行差别化的上网电价机制;具备条件的地区天然气发电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或与电力用户协商确定电价;建立气、电价格联动机制;加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建设管理;对天然气发电价格管理实行省级负责制。

2015年4月1日起,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440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元(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按与全国衔接的原则安排),实现价格并轨,完成“三步走”计划,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

2015年11月20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降低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2016年8月26日,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加强地方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全面梳理天然气各环节价格,减少供气中间环节,整顿规范收费行为,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2016年11月26日,国家级平台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正式投入运行。交易中心发布中国LNG出厂价格指数、中国华南LNG交易价格指数和中国汽、柴油批发价格指数等四项反映中国油气市场领域的指数,开展天然气、非常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石油等能源品种的现货交易,提供相关的交易服务,明确所有进入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的气量价格由市场交易形成。

2017 年 1 月,我国第二个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在重庆挂牌成立。

2017年9月1日起,结合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降低和增值税率调整因素,将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1元。

2018年6月10日起,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相衔接。

二、需求强劲,天然气全产业链扩产动力较足

市场需求直接影响着天然气开采和生产投资的活跃度。从近年看,特别是进入2017年后,工业、发电等用气需求显著回升,天然气消费增长明显加快。同时,国家层面的蓝天保卫战、“煤改气”等政策也带来用气量的增加,天然气消费量呈现两位数增长,需求十分旺盛,给天然气全产业链带来了勃勃生机,景气度突出。

(一)天然气消费持续旺盛,供需缺口巨大
天然气平均燃烧发热量为38.97MJ/kg,略低于石油的41.87MJ/kg,远高于煤炭原煤的20.93MJ/kg。在煤炭、石油、天然气三种化石燃料中,天然气在安全性、效率、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十分突出。2000年以前,我国天然气消费占全部能源消费的比例一直在2%左右,处于行业初级阶段。2000年以后,随着西气东输一期工程的顺利投产,实现了天然气跨区域的大规模利用,带动了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近年来,随着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天然气化工等天然气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气候变化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以及我国天然气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天然气在国家能源中的地位日趋重要,进入了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期。

进入2017年,天然气消费更是表现耀眼,呈现淡季不淡、旺季更旺的特点。1季度消费增速9.1%,2季度消费增速19.5%,3季度消费增速23.5%,4季度消费增速18.2%。其中,3季度消费增速创2011年以来最快季度增速。各行业用气均大幅增长:城市燃气用气量88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4.2%;工业用气72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0.2%;发电用气46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2.9%;化工用气27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2%。城市燃气公司销售量大幅提升,盈利能力增强。领头羊华润燃气天然气销量196.6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0.9%;新奥集团天然气销量196.2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6.9%。

从表中可以看出,2007年以前,我国天然气供大于求。2007年以后,天然气消费量开始快速增长,并且消费量的增长幅度大于产量的增长幅度,并呈现扩大趋势,产销率从2006年的95.73%上升到2017年的159.58%,天然气的供需缺口逐年扩大。

(二)天然气行业前景光明,发展空间巨大
观察全球数据,2017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约为6.9%,远低于世界23.4%的平均水平(世界排名前三的为:特立尼达和多巴哥87.8%、乌兹别克斯坦83.3%、土库曼斯坦77%),与美国、俄罗斯等天然气消费大国相比差距很大。2017年,美国天然气消费7395亿立方米,是我国的3.12倍,占全球总量的22.1%,居世界第一。美国天然气消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超过30%,是我国的4倍多。我国天然气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开采端持续活跃。2017年,我国天然气产量148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46%。2017年页岩气勘探开发投入92.5亿元,产量89.95亿立方米,较上年增长14.1%;煤层气勘探开发投入24.19亿元,煤层气产量47.0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6%。目前,我国天然气剩余技术可采储量5.52万亿立方米,煤层气约32万亿立方米,页岩气技术可采资源量为31.55万亿立方米。其中,页岩气储量占全球总量的15.3%,是美国的两倍,具世界首位。勘查理论与技术的不断进步,大大促进了天然气勘探的新发现和高效开发。按照现在开采的增长趋势,20年以内保持中高开采增速,储备量足够支撑。

运输端景气度高。截至2017年末,全国天然气长输管网总里程约8.5万公里,总输气能力约2900亿立方米/年,初步形成以西气东输、陕京线、川气东送、西南管道系统、东北干线管网和沿海主干道为大动脉,连接四大进口战略通道、主要生产区、消费区和储气库的全国主干管网,形成了横跨东西、纵贯南北的多气源供应,多方式调峰的全国性供气网络。未来10年,我国天然气长输管道将迎来新的建设高峰期,预计每年新增建设天然气主干管道1万公里左右。再看槽车运输,2017年,我国LNG运输槽车保有量9106辆,同比增长14.45%,国内槽车订单出现前所未有的火爆场面。新上槽车主要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或LNG消费大省。其中,陕西地区新增槽车400辆,排名第一。2017年,中国LNG总供应量达到2025万吨,增幅49%,较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市场整体氛围火爆,接收站出货量超越工厂,南气北送成为新常态。按照目前槽车运输比例和总消费量,预计需要槽车9200辆以上,而我国槽车实际运力预计8600辆左右,市场缺口较大。随着LNG需求量的持续增加和国外LNG输入量的大规模提高,未来槽车采购意愿还会提升,现有的槽车运输订单饱满,槽车运输市场看好。

需求端各种应用设施设备增长迅猛。随着天然气产业的发展,我国在天然气需求端应用领域不断拓宽、深化,各种天然气应用设备迅速增加,应用端的基础建设也在加速。2017年,全球有30065座加气站,中国拥有8300座,占全球总量的27.61%,是加气站最多的国家。2017年,我国集中式天然气发电量220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9.76%。2017年全年,天然气重卡累计产量达9.6万辆,同比暴涨389%。2017年前三季度累计销售LNG客车4412辆,同比增长24%。全国天然气汽车(LNG汽车与CNG汽车)产量达到22万辆/年的规模,同比上升52.5%。

三、抓住中期战略机遇,审慎切入天然气行业

天然气行业具有现金流稳定、产销两旺、盈利较好、中期景气度高等特点,与其他行业相比,优势突出,特别是在当前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具有良好的安全边际和盈利能力,值得融资租赁行业深入研究,审慎进入。

(一)天然气的行业特点适合做融资租赁
天然气是一个重资产行业。开采端,有车载钻机、打井机、修井机、通井机、高压空气压缩机、撬装压缩机、扳孔机、固井车、洗井车、仪器车、火工品专用运输车、多功能测井车、射孔车、电缆车、水泥车、高压泵车、抽排泵车、压裂车、管汇车、液氮泵车、清(刮)蜡车、注氮车、高压管汇、气举排液设备、撬装干燥净化装备、撬装脱硫装备等。运输端,有各种规格的集气管道、输气管道、配气管道,气体净化设备(旋风除尘器、循环分离器、重力分离器、分离过滤器),管道清管设备(收发筒、清管器、清管探测仪器),管道及场站的切断阀门和驱动装置(球阀、平板阀、油泵机组),气体调压设备(中低压调压器、高中压调压器、安全泄压阀),管道通信、调度和监控设备(通讯计算机、监控计算机、流量存储磁盘系统);LNG船、LNG汽车。消费端,主要有燃气发电机组,CNG储气瓶、CNG压缩机、卸气柱、加气机,各种天然气汽车等。可以看到,天然气全产业链设备众多,价值较高,很适合做融资租赁。同时,由于产销两旺,天然气行业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资金沉淀量巨大,无论从盘活固定资产、增加流动资金方面考虑,还是扩大产能方面的考量,其融资需求都比较旺盛。
(二)选准天然气行业的切入点
天然气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叠加资源分布不均匀,管道设施投资规模大,行业受政策管控较严,行业中部分环节市场化程度较低,因此,虽然整体看天然气行业景气度较高,但也要对天然气产业链各个环节的运营主体、运营模式和运营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找到适合融资租赁切入的环节和方式,才能取得较好的风控与收益的平衡。

开采企业不适合介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天然气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天然气开采需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申请勘查、开采油气资源的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资质,由国务院批准。目前,我国天然气开采环节仅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延长石油四家,具有典型的垄断性特点。从最近5年的统计数据看,中石油平均市场占比65.83%,居首位,“三桶油”产量之和占我国天然气总产量的90%以上。这三家企业都是超大型央企,资金实力雄厚,资金议价能力超强,获取资金的成本远低于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成本,逻辑上很难介入。有合作机会的在这三家企业的二级分公司、三级子公司、上游勘探设备供应商以及晋煤集团等煤层气开采企业。

支线管道建设与运营企业适合介入。天然气干线管道建设投资规模大,一般都是国家规划的重点工程,需国家发改委审批,目前基本上由三大国家石油公司垄断经营。其中,中石油投资建设的管道占88%、中石化占11%、中海油占1%。省级管道中,部分为“三桶油”直接运营,部分为省管道公司运营。这三大石油公司的资金需求规模、资金价格等特点决定了并不适合融资租赁公司介入合作。合作的市场机会来自于支线管道建设与运营企业,主要分布在部分市、县、区。这部分企业一般是省属国企或者民企。融资租赁公司与之合作的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稳定的气源。由于气源由“三桶油”控制,能否与“三桶油”签订长期供气协议,特别是在天然气价格较低时期签订长协,是保证运营的关键和前提。要特别关注供气量、供气价格以及保障条款,这是锁定成本的核心要素。二是取得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天然气的管网、接收站往往占据较大的面积,在同一个区域范围内是不允许重复建设。这种要求使得天然气企业存在垄断性和排他性的特点。地方政府的特许经营权一般为25-30年,这也决定了拿到天然气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易获得长期的稳定现金流,可以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较高的安全边际。三是供气量。要关注供气用户数量及增长情况,包括工业用户和居民用户。天然气使用具有很强的粘性,用户用气量一般比较平稳(快速成长期的工业用户用气除外),因此,根据供气协议、用户数量、用户增长情况,可以很方便的估算出大致收入,便于确定融资金额。

LNG槽车和CNG/LNG加气站可以重点关注。液化天然气被认为是地球上最干净的化石能源。液化天然气(LNG)约为标准状态下同质量天然气体积的1/625,适合长距离运输。压缩天然气(CNG)约为标准状态下同质量天然气体积的1/250,适合200公里范围内的短途运输。2017年,我国LNG产量829万吨,累计增长14.4%。由于液化天然气热值高、储量大、经济可靠、运输方便灵活,以及液化、储存、再气化的成本大幅降低,在我国天然气中的占比逐年提高,需求越来越旺盛。2006年,LNG产量占比仅有1.6%;至2017年提高到7.8%。从供求关系看,受北方工业煤改气的影响,LNG供不应求,2017年全年进口量高达3593万吨,同比增长39.0%,LNG槽车订单饱满,效益可观,值得融资租赁行业予以关注。同时,中国已建立了完整的LNG汽车的发展技术链和产业链,天然气发动机的核心技术与低温车载瓶技术已经成熟,整车装配技术、零备件生产技术、维修保养技术都达到了国际标准,社会对天然气汽车接受程度不断提升,销量在稳定增长。2017年,全国天然气汽车保有量已超过500万辆,交通用气快速增长,加气站客源充足,一些区域加气站出现排长队现象。

天然气发电暂且观察。 2017年,全国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7.8亿千瓦,同比增长7.6%,气电占比5%;全年全国发电量6.5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9%,气电占比5%。2017年,全国电力建设累计完成8014亿元,同比下降9.3个百分点。其中,电源工程和电网建设分别完成投资2700亿元和531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0.8和2.2个百分点。电源工程投资大幅缩减主要是火电企业,共完成投资不足700亿元,同比下降27%。气电有集中式发电与分布式发电两种。集中式供电是以大容量、高参数机组发电,发电效率高,调峰经济性好,是我国主流的天然气发电模式。分布式是布置在用户附近的能源系统,灵活性高,可以更好的减少对电网的冲击,适合区域内的工商业和居民能源供应。目前,集中式发电运营主体主要有华电集团等的央企和京能、申能等省属能源集团,由于电价与成本倒挂,以及这些发电企业本身具有很强的议价能力,对融资成本要求很低,融资租赁介入难度较大。分布式发电成本远高于上网电价,以自用为主,很难通过向电网售电获得合理的收益,严重依赖于地方政府补贴,从风险角度看,暂时不适合做融资租赁。但从长期看,随着天然气发电技术的进步,天然气价格体系的改革,分布式能源项目的热电联产优势将会逐步显现出来,未来发展前途光明,值得跟踪观察。
四、融资租赁实操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租赁物的选择。天然气行业是重资产行业,可以选做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资产种类众多,其中有一项资产:地下输气管道,需要引起特别关注。我国《合同法》并未限定融资租赁的种类范围。《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租赁示范法》规定,动产不因附着于不动产或成为不动产的一部分而不再是租赁物。因此,地下输气管道从法理上应该可以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以此作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合同,属于有效的融资租赁合同。但是,以地下输气管道作为租赁物,在承租人违约的情况下,由于管道已铺设嵌入土地,融资租赁公司很难行使取回权,融资租赁交易的物权保障功能难以实现,对减少承租人的违约风险帮助不大。

(二)经营许可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为由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可见,融资租赁公司有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但融资租赁公司在开展天然气业务时,应审核承租人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燃气经营许可证》,这是保障承租人合法经营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承租人获取收益、按时偿还债务的必要条件。目前,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汽车加气站需要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LNG运输船舶、槽车要有LNG运输许可证;储存、经营LNG的企业,还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特许经营权。燃气管道资产一般由燃气经营者投资建设,其拥有该资产的所有权。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售后回租模式下,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因此,燃气经营者对其所有的管道燃气资产并无完全处置权,在开展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必须取得燃气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才能弥补出租人对租赁物所有权确权中存在的障碍和瑕疵。

(四)加气站股权质押。从全国分布来看,我国LNG/CNG加气站主要分布在需求大省及气源较为丰富的地区。新疆、内蒙、陕西等地的加气站由于靠近气源地,采购成本有优势,盈利最好。沿海地区盈利水平中等。据不完全数据统计显示,截止2017年,国内已建成的LNG加气站约2600座左右,CNG加气站约5700座左右。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我国建成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CNG/LNG)加气站 12000座,年复合增速13%。截至2017年底,LNG重卡保有量约为27.4万辆,CNG汽车保有量约620万辆。

天然气车辆的巨大保有量和持续增长,虽然给加气站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客源,但不同加气站运营却呈现出盈亏的显著差异。位于城市主干道、国道及高速路口入口等车流量较大的加气站盈利较好;区域投建站点较多、市场供需矛盾激化的加气站经营困难。因此,在开展加气站融资租赁业务时,一定要关注平均日加气量,测算盈利情况。并且,由于加气站的租赁物是专业设备,一定要考虑到承租人违约时租赁物的处置问题。在将储气设备和加注设备作为租赁物的同时,最好能增加加气站的所有股权作为质押。这样,一旦承租人违约,租赁物很容易处置,甚至出租人可以直接接手加气站,改为经营性租赁,可以对租赁债权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