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有以下5种创新业务模式: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内保内贷、内保直贷、票据业务、银票贴现模式。

(一)内保外贷与外保内贷
内保外贷是指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附属企业或参股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给境外投资企业发放相应贷款,并通过租赁公司发放给境内企业(承租人)。

内保外贷的担保形式为:在额度内,由境内的银行开出融资性保函为境内企业(承租人)的境外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无须逐笔审批,和以往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

内保外贷的反向操作即为外保内贷

外保内贷是境外公司向境外机构申请开具融资性的担保函,出现这个业务的前提是人民币没有实现可自由兑换。

外保内贷目前仅限于外商投资企业,中资企业获得所在地外汇局批准后可在额度内进行外保内贷。如果需要履约,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满足投注差的要求。
 
在从事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类的融资租赁业务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的国内银行与国外银行最好是同一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
2.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核心均在“保”,先开出融资性保函,再融资;
3.合同建议签中英文(双语)合同,不要只签英文合同;
4.融资租赁公司在还款时不要忘记计提“预提税”。
5.在近期人民币兑美元贬值幅度加大且境内人民币贷款利率不断下调的背景下,适合反向操作,进行外保内贷来套利。

(二)内保内贷(内保自贸贷)

内保内贷,也称内保自贸贷,是指境内银行自贸区外分行为自贸区外的境内企业(承租人)提供担保,由境内银行的自贸区分行通过自贸区内的租赁公司给自贸区外的境内企业(承租人)发放相应贷款。

担保形式为:在额度内,由境内银行自贸区外分行开出融资性保函为自贸区外的境内企业(承租人)提供融资担保,无须逐笔审批,和以往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内保内贷
 
(三)内保直贷

内保直贷是指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直接通过自贸区内租赁公司给境内企业(承租人)发放贷款。

担保形式为:在额度内,由境内的银行开出融资性保函为境内企业(承租人)提供融资担保,无须逐笔审批,和以往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
 
内保直贷业务流程与内保外贷的区别在于,内保直贷是境外银行将贷款直接通过自贸区内的租赁公司发放给境内企业(承租人);而内保外贷是境外银行给境内企业(承租人)在境外注册的附属企业或参股投资企业发放贷款,进而再通过租赁公司发放给境内企业(承租人)。

因此,内保直贷融资租赁业务流程优势在于:①以保函为前提,风险可控;②融资成本与国际化接轨,且增加融资租赁的增值税抵扣优势。

(四)票据业务
融资租赁的票据业务是指境内企业(承租人)将其所有的银票、电票、商票等票据质押给境内银行,双方签订抵质押合同,形成票据池,境内银行向境外银行开立保函,由境外银行直接通过租赁公司发放贷款给境内企业(承租人)。

担保形式为:境内企业(承租人)将其所有的票据向境内银行进行质押或抵押,从而形成票据池,无须逐笔审批,和以往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
 
融资租赁公司从事票据业务流程的优势在于:①降低承租人贴现成本; ②盘活票据资产。

(五)票据贴现模式

融资租赁公司从事票据贴现业务是指A企业(资方)以支票或现金委托租赁公司发放贷款给B企业(承租人),B企业(承租人)用银票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将所得的银票向银行贴现的钱归还A企业(资方)的委托租赁款的业务模式。其中A企业与B企业通常为母子公司关系。

票据贴现业务中,A企业(资方)与租赁公司签订委托租赁合同;B企业(承租人)与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回租赁)。

注:在目前营改增的背景下,通过回租赁进行票据贴现套利的空间变小,需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的租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