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5、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毕节碧清与光大幸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编号:EBFIL-2018-047-HZ-01),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光大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BFIL-2018-047-BZ-01),为毕节碧清向光大租赁申请的3,100万元3年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款项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人民币3,100万元整、租息、服务费、迟延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合理的律师费、代理费、咨询服务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以及法院判决认定承租人或相关保证人需要向出租人所承担的任何责任。

  (3)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毕节碧清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毕节碧清的担保余额为3,100万元,毕节碧清可用担保额度为1,6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