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被担保人名称: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山星辉”或“承租人”)

     本次担保金额:8,185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全资子公司确山星辉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签署的合同编号为2018PAZL(TJ)0102435-ZL-01、2018PAZL(TJ)0102436-ZL-01的《售后回租赁合同》及相关合同、协议(以下统称“主合同”),分别与平安租赁签署了合同编号为2018PAZL(TJ)0102435-BZ-01、2018PAZL(TJ)0102436-BZ-01的《保证合同》,为主合同项下所负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平安租赁签署了合同编号为2018PAZL(TJ)0102435-ZY-01的《股权质押合同》,以所持有的确山星辉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5月3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全称: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确山县产业集聚区

  3、法定代表人:张文慧

  4、注册资本:4,300万元

  5、主营业务: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太阳能运营发电、光伏项目开发;新能源节能技术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以及元器件销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确山星辉资产总额11,543.57万元,负债总额11,247.8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247.83万元),净资产295.7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7.44%;该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0.97万元,净利润195.7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确山星辉资产总额12,983.94万元,负债总额8,146.9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146.95万元),净资产4,836.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75%;该公司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70.07万元,净利润341.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条款

  1、受益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2、保证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主债权金额:人民币8,185万元

  4、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为承租人依据主合同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同“被担保款项”)。保证人在此同意,受益人与承租人无需通知保证人或取得保证人同意,可以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如承租人义务履行时间、地点、方式或其他条件进行变更或解除,保证人仍然对变更后的该主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如受益人与承租人增加被担保款项的金额和/或变动被担保款项的期限的,则应事先征得保证人同意,但是由于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变动而引起的应付款项金额等变动除外。

  (2)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同“被担保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6、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受益人同意主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0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78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07%,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