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通知。根据该通知,部分企业距离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只有不到十天时间,了解和掌握新租赁准则对于承租人和租赁企业都十分重要。

本文就新租赁准则产生的背景、新准则的要点、对承租人和出租人以及对部分行业的影响等作了分析,并就部分问题咨询了中国外资租赁委员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开利和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郭波浪。

01、修订完善租赁准则的背景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原租赁准则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导致承租人财务报表未全面反映因租赁交易取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为实务中构建交易以符合特定类型租赁提供了动机和机会,降低了财务报表的可比性。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就此于2016年1月修订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以下简称“国际新租赁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国际新租赁会计准则的讨论由来已久,如果从2009年3月发布第一版讨论稿算起,加上2010年、2013年分别发布的两版征求意见稿,到2016年关于租赁会计准则的修订历时已有七年,可谓一波三折。

财政部此次修订完善租赁准则一方面是为了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真实地反映企业资产负债情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防范化解风险。

刘开利认为,“此次会计准则修改包含多项内容,旨在提高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使之能够更加清晰、准确地反映报告主体的财务状况,租赁只是其中的一项内容”。

02、新租赁准则的要点

(1)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其中,第二点即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对于企业的影响最大,后面我们将着重分析。

(2)实施时间安排和会计科目调整方法

本次新租赁准则针对不同的主体采用阶段施行的特点,具体为:

a.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b.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c.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执行本准则,但不早于新收入准则及新的金融工具准则。

新租赁准则分主体实施的时间安排既兼顾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国际市场同步,又给了国内还未上市的租赁企业一定的准备时间。

此外,鉴于租赁准则新旧变动较大,为帮助相关企业顺利过渡至新租赁准则,新准则提供两种方法:一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二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在第二种方法下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

03、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经营租赁业务也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租金支付义务),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该变化对于承租人的影响很大。

原租赁准则采用两种租赁会计模型: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经营租赁虽然可以放大财务杠杆,帮助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及其收益,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承租人的财务报表变得不够直观、明确。因而,在经营租赁模式下承租人存在一定的盈余管理的空间。

新租赁准则实行后,无论是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之外),承租人都需要进表。这意味着原来承租人达成租赁业务时的资产出表诉求不能被满足了。

不能出表的一个重大不利影响是使资产负债率大幅提高。郭波浪指出,经营租赁业务中承租人需要同时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因资产通常大于负债,所以会造成承租人的资产负债率提高。普华永道以前年度的调研也证实了,新租赁准则出来后承租人的负债率会提升22%左右。

另外,由于租赁资产要作为使用权资产入表,总资产增加了,评价经营能力的总资产周转率也会下降。

财务指标的恶化会导致承租人融资能力下降或者融资成本上升,进而导致企业利用租赁来提高自己融资能力的空间被挤压。

因而,新租赁准则可能会使承租人使用融资租赁工具的积极性产生变化,更多的承租人将考虑用购买替代租赁。

这一变化传导至出租人,则可能会表现为租赁业务的减少。

刘开利说道:“租赁会计准则的修改,对出租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融资租赁交易失去了表外融资的功能,会使得融资租赁交易在某些业务中失去竞争力。”

新租赁准则对承租人也有有利的一面,“不管出租人确认为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承租人都有可能会确认为使用权资产。会计上的使用权资产,更加明确的表明所涉资产的所有权并不是属于承租人的,这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更加有利于保护出租人对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并不会增加租赁公司的业务风险”刘开利补充道。

04、对哪些行业的影响较大,应如何应对?

刘开利认为,新租赁准则下,受影响较大的主要是采用经营租赁较多的领域,比如飞机、船舶等重资产行业将是受新准则波及的重灾区。郭波浪对此也持相同的观点。

飞机、船舶等重资产行业受影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这些行业的租赁资产单体金额较大,入表的压力也大,而且它们的使用年限较长,租赁年限很难达到其使用寿命的75%,不满足融资租赁的确认条件。所以,这类资产在新租赁准则出台以前采用交易上是融资租赁、会计上是经营租赁的方式比较多。

据了解,2018年上半年,中国飞机租赁的经营租赁收入7.30亿港元,总收入11.62亿港元,占比62.79%。

同样,为航空、船舶、基础设施和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提供租赁服务的国银金租,也十分依赖经营租赁,其财务报告披露上半年经营租赁收入占比48%。

虽然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会对租赁行业产生一些不良影响,但是在谈到租赁公司应如何应对时,刘开利告诉我们不必过于担心,“国内的租赁公司,除了做飞机、船舶、上市公司等业务的以外,以前做表外融资的较少,谈不上如何应对的问题。对于一些经营租赁业务较多的融资租赁公司,由于会计准则的修改已经持续了近10年的时间了,这些公司应该是早就有准备了”。

郭波浪也认为,短期内,经营租赁业务会有一个适应过程,但此次修订并会不造成太大的影响。

他还指出会计准则的修订,只是账务核算方式的改变,并不会改变债务本身,承租人的偿债能力并不会因此而降低。但为了尽量较小新租赁准则对企业的影响,他建议租赁公司针对承租人的需求,设计相应的租赁产品以满足承租人的报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