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我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支持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关村企业开展信贷融资、融资租赁、发债融资等,切实降低中关村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0年度首批中关村科技信贷和融资租赁支持资金项目征集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严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4)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项目

  (一)申请贷款贴息支持资金

  1.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支持收入(指企业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的纳税报表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通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并购贷款进行融资的,对按时(见支持条件1)还本付息的企业按照实际贷款利息的40%给予企业贴息支持,对单家企业单一信贷产品年度融资的利息补贴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条件

  (1)申请资金支持的科技信贷产品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应已完成还本付息, 涉及中长期贷款应已归还一年(含)以上利息。

  (2)申请贷款贴息资金支持的企业,以及并购贷款中的被并购方均应符合中关村重点产业领域(见附件3)、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

  (3)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并购贷款等科技信贷产品单笔贷款期限须在1年(含)以上,首次归还本金时间须在6个月(含)以上。中长期贷款单笔贷款期限须在2年(含)以上,首次归还本金时间须在6个月(含)以上。同一笔信贷业务只能通过一个科技信贷产品通道申请补贴,同一笔信贷业务由多家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贷款的,只能通过一家担保机构申请补贴。

  (4)申请资金支持的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并购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含),如合同约定利率为固定利率,则上浮幅度不得超过银行放款时基准利率的30%(含),担保费率不得超过2%(含)。对于企业首次获得以上科技信贷产品或中长期信贷产品的,对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做限制,担保费率不得超过3%(含)。

  3.申报材料

  (1)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并购贷款贴息

  ①中关村企业科技信贷支持资金申请表及贷款信息表;

  ②企业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严重情况材料;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总公司及分公司汇总)纳税申报表(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复印件;

  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列表及证明材料(每个类别不超过3份);

  ⑥借款合同复印件,以及与借款合同相关的所有质押、保证等相关合同复印件;

  ⑦放款凭证、还款凭证、利息单复印件;

  ⑧申请股权或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支持资金的,须提供经法定质押登记机构登记的有关材料复印件(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需提供);

  ⑨申请并购贷款贴息的企业,应提供与被并购企业签订的并购交易合同复印件和被并购方符合中关村重点产业领域、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并购贷款需提供);

  ⑩属于首次贷款的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告(享受首贷政策对应的贷款需提供)。

  以上材料由企业以电子版方式提交到银行,由银行(总行、北京地区一级或二级分行)审核通过后统一出具意见并将电子版文件汇总报送到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2)担保贷款贴息

  ①中关村企业科技信贷支持资金申请表及贷款信息表;

  ②企业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严重情况材料;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总公司及分公司汇总)纳税申报表(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复印件;

  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列表及证明材料(每个类别不超过3份);

  ⑥借款合同复印件,以及与借款合同相关的所有质押、保证等相关合同复印件;

  ⑦放款凭证、还款凭证、利息单复印件;

  ⑧担保费发票复印件;

  ⑨属于首次贷款的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告(享受首贷政策对应的贷款需提供)。

  以上材料由企业以电子版方式提交到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审核通过后统一出具意见并将电子版文件汇总报送到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二)申请债券贴息支持资金

  1.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支持收入(指企业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的纳税报表收入)在5亿元(含)以下的企业通过债券进行融资。对于企业发行创新创业债、战略性新兴产业债、绿色债、双创孵化债、北京四板市场可转债等进行融资并按时还本付息的,按照票面利息的40%给予支持。对单家企业年度利息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同一笔债券融资业务的利息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2.支持条件

  申请资金支持的债券融资产品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应已归还一年(含)以上利息。

  3.申报材料

  (1)中关村企业科技信贷支持资金申请表及贷款信息表;

  (2)企业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严重情况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总公司及分公司汇总)纳税申报表(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复印件;

  (5)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列表及证明材料(每个类别不超过3份);

  (6)债券募集说明书复印件;

  (7)债券付息公告、企业兑付社会筹资利息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由企业以电子版方式提交到债券承销机构,由债券承销机构(总公司或北京分公司)审核通过后统一出具意见并将电子版文件汇总报送到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三)申请融资租赁补贴支持资金

  1.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为收入(指企业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的纳税报表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服务。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发生的融资费用(包括租息和服务费)给予20%的补贴,对单家企业年度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笔业务享受补贴的时限不超过3年。

  2.支持条件

  申请支持资金的融资租赁业务,以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实际支付的融资费用为依据。融资租赁业务开展不满一年的,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3.申报材料

  (1)中关村企业科技信贷支持资金申请表及贷款信息表;

  (2)企业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严重情况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总公司及分公司汇总)纳税申报表(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复印件;

  (5)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列表及证明材料(每个类别不超过3份);

  (6)与融资租赁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复印件;

  (7)融资租赁租息和服务费支出凭证及相关票据复印件。

  以上材料由企业以电子版方式提交到融资租赁公司,由融资租赁公司审核通过后统一出具意见并将电子版文件汇总报送到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三、申报时间

  2020年2月24日(星期一)至2020年3月8日(星期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四、材料受理

  北京德润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人:刘佳宁

  电话:17801369583

  邮箱:2321940960@qq.com

  地址: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A座1008

  五、征集要求

  (一)企业及机构报送的材料及附件均需打印、盖章并扫描后以PDF格式提交,其中附件5需要再提交一份Excel格式文件。企业通过同一个机构申请多笔补贴的,按文件夹分别整理存放,且应当规范命名(按照企业名称+补贴类别+清单序号+文件名称进行命名,如“某企业+担保贷款+1+资金申请表”)便于审核,多笔信贷业务涉及相同资料的只需提供一次。

  (二)申报企业和金融机构应承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若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企业要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金融机构要严格审核企业贴息或融资租赁项目的真实性与合规性,以及企业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情况,并在协助提交涉及金融机构材料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项目征集期间仅接受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留存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本一式两份,在疫情过后,视情况再行通知提交纸质版本。

  六、政策咨询

  (一)金融机构

  各申报企业对政策如有问题,请先咨询发放贷款、提供担保或融资租赁服务的金融机构,如其不能解答,由机构汇总统一咨询材料受理机构或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二)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项目组

  联系人:刘佳宁、徐寅望、方方

  电话:17801369583、13401162499、88828964

  邮箱:jjzhao@zgcgw.beijing.gov.cn

  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30

  七、投诉建议

  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联系人:吕君

  电话:88828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