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企业进行融资租赁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与担保事项概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全资企业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东电茂霖风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电茂霖”)拟作为联合承租人向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租赁”)以自有部分生产设备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融资 22875 万元,期限 6 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六次会议,对上述借款及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8 人。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 室-685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横琴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点:珠海市吉大景山路东大商业大厦十二楼;法定代表人:时启峰;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经营范围:电力项目投资及其他项目投资;按珠海市外经委批复开展进出口业务(具体商品按珠外经字(1992)136 号文执行);五金、交电、普通机械、船用辅机、农畜产品的批发、零售。
       2014 年 12 月 31 日,电力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计 110943 万元,总负债 56191 万元,净资产 54752 万元,净利润 3358 万元。
       2、东电茂霖风能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达尔罕乌拉苏木;法定代表人:卢水生;注册资本:人民币 19163.16万元;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站规划、设计施工、维护运行、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改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济活动)。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东电茂霖未经审计的资产总计 65193 万元,总负债 39140 万元,净资产 26053 万元,净利润 2341 万元;按照收购完成时点,2014 年归属于我司的净利润为 365 万元。
       三、拟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融资租赁的交易标的为东电茂霖位于内蒙古达里风电厂内的部分风力发电设备。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1 月 30 日,交易标的帐面价值原值 36785.58 万元,帐面价值净值 18083.99 万元,评估值 28220 万元。
    四、拟签署交易合同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期限:6 年。
    (二)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即横琴租赁向东电茂霖购买租赁物后,再将租赁物出租给联合承租人使用,联合承租人依约定向横琴租赁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三)租赁标的物:东电茂霖位于内蒙古达里风电厂内的部分风力发电设备。
    (四)租金:按照租赁利率、以租赁本金余额计算。
    (五)租赁的质押担保:东电茂霖将其享有的赤峰达里风电场项下的全部应收账款及其项下发电收费权益质押给横琴租赁。
    (六)公司拟为此次融资租赁项下横琴租赁对联合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四、董事局意见
    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提保,可支持电力集团及东电茂霖获取必要的发展资金。电力集团和东电茂霖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
    电力集团和东电茂霖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0436 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217905 万元,合计担保额为258341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1.85%(注:以上数据含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其他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