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融资八千万元 |
发表时间:2015-5-20 8:29: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2301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海济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作为承租人,与深圳海济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将本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深圳海济租赁融资,融资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融资金额若以8000万元计算,则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5%),融资期限12个月。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未与深圳海济租赁或其他关联人开展过售后回租业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将本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深圳市海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海济租赁”)进行融资,融资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金额若以8000万元计算,则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75%);年租赁利率为固定年利率(不含税),且不高于协议签订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融资期限12个月;租金利息按季支付,租赁期满全额归还本金。上述融资租赁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 由于本公司与深圳海济租赁同为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公司与深圳海济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未与深圳海济租赁或其他关联人开展过售后回租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与深圳海济租赁同为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1、深圳海济租赁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2、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41.54% 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0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深圳海济租赁基本情况 深圳海济租赁是江西省海济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海济租赁”)于2014年11月在深圳前海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如下: (1)名称:深圳市海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心口岸楼606C房(4)法定代表人:柳习聪 (5)注册资本:人民币80万元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 (7)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由于深圳海济租赁成立不足1年,现对其控股股东江西海济租赁情况介绍如下: (1)江西海济租赁简介 江西海济租赁是江西省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其前身是江西省设备租赁公司,2007年9月江西省设备租赁公司更名为江西省海济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2014年度 总资产 42,724 营业收入 3,260 净资产 20,080 净利润 1,202 资产负债率 53% 净资产收益率 8.38%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公司部分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所在地:南昌市 5、资产价值:截止2015年4月30日,租赁物账面原值105,631,893.54元,账面净值80,313,601.20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出租人:深圳市海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5、保证金:人民币 0元 6、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算 12 个月。起租日为深圳海济租赁向本公司支付转让款之日。 7、租赁利率:固定年利率(不含税),不高于协议签订日期时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8、留购费:合计人民币 100 元,租赁到期时支付。 9、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内按季支付当期租金利息,租赁期满全额归还本金。 10、租赁资产所有权:租赁期内,租赁资产所有权归深圳海济租赁所有,租赁期满公司支付完毕所有应付款项并完成租赁合同项下相关义务后,租赁资产所有权自动转归本公司所有。 11、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损益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4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作为承租人与深圳海济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盘活固定资 产,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损益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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