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银监会《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促进民营银行稳健发展作出新的部署。这标志着民营银行已步入常态化发展阶段,我国民营银行将迎来新的改革发展机遇期。
  新形势下民营银行肩负着哪些使命?新办法在完善机构布局、改善金融服务上实现了哪些突破?如何更有效地防控民营银行的风险?在26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一一解题。
  改善银行体系内部结构
  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普遍存在融资链条较长、融资成本较高、融资风险较大的现象,也由此带来了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有序发展小型银行,成为解决这一金融服务短板的改革措施之一。
  从银行结构看,我国大中型银行发展较为充分,而小型银行相对不足。尚福林认为,这种大型银行主导的银行结构有效维护了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定,但同时小型银行相对缺乏,又使得我国银行体系的活力不足。据有关资料统计,截至2014年末,资产规模500亿元以下小银行,美国拥有6300家,而我国有3669家。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设立小型银行,有利于改善我国银行体系的内部结构,在有效保持银行体系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强竞争机制,促进活跃市场。”在尚福林看来,发展民营银行,也是希望利用其来自民间、熟悉民企、贴近民众的天然特点,补充大型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不足。
  随着金融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步伐明显加快。目前,我国已试点设立了5家民营银行、5家民营金融租赁公司和两家民营消费金融公司。截至2015年5月末,我国已新设1263家村镇银行,其中93%的村镇银行引进了民间资本,民间资本占比为73.4%。
  寻求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银行业一个明显短板就是产品结构上同质化经营程度过高,差异化明显不足,已经不适应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社会融资个性化、多元化的趋势,迫切需要特色化、量体裁衣的金融产品以提升银行体系个性化、特色化的服务水平。
  “引进民间资本设立的民营银行,在传统的银行经营领域中没有任何优势,一开始就必须寻求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打造出具有鲜明自身特色的金融产品,才能在市场中争得一席之地。”尚福林指出。
  对于民营银行的定位,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鼓励民营银行着力开展存、贷、汇等基本业务,为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事实上,首批试点的5家民营银行,即深圳前海微众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天津金城银行、浙江网商银行也都将致力于有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和业务特色。
  防控风险有“双重保险”
  科学有效地防控风险无疑是民营银行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对监管部门提出的严峻挑战。
  《指导意见》提出,民营银行应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社会风险管理。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将“有承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作为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原则之一。“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管理风险的特殊企业,最大和最根本的要求就是防止风险外溢,避免经营风险损害存款人和纳税人利益。按照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市场铁律,银行赚钱之后由股东获利,存款人不可能再分享;在银行经营出现问题的时候,自然也就不能由存款人吃亏认赔,股东应有责任分担风险。”尚福林分析指出,银行机构在正常经营时,就要明确作出出现风险的处置安排,就是订立“生前遗嘱”。
  尚福林认为,民营银行建立股东承担剩余风险制度之后,将更好地保障客户利益。比如,对于一个60万元存款的客户,如果银行经营失败之后,存款保险按规定提供50万元的赔付,银行股东若再为客户承担10万元剩余风险,不仅自身的赔付负担大大减轻,而且还能分担存款人风险,从而大大增加市场对民营银行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