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广义的PPP模式泛指政府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合作关系,最常见的形式有BT、BOT、特许经营等。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财政部出台了《推广PPP: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次体制机制变革》。今年5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随着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各地政府部门纷纷试水PPP项目,PPP模式受到热捧。最近,PPP模式中的一种新的形式——融资租赁崭露头角,受到了一些地方政府的青睐。

    一般来说,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以以下三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直接融资租赁,可以大幅度缓解基础建设的资金压力;设备融资租赁,可以解决购置成本较高的大型设备的融资难题;售后回租方式,即购买“有可预见的稳定收益的基础设施资产”并回租,这样可以盘活存量资产,改善相关企业的财务状况。PPP模式下的融资租赁还属于新生事物。到目前为止,从全国范围来看,开始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建造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的省份还不多。

    PPP模式作为近年来财政部力推的一种新型项目融资模式,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采用的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一般适用于具有长期稳定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目前,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多集中在城市交通领域,从广东省地铁新线、安徽省电动公交车的使用情况来看,融资租赁项目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当然,该项目最终是否会成功还有待时间的检验。其他项目还在建设中,尚无法判断其结果。

    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来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在我国仍处于探索阶段,个别省份的尝试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出现大问题。融资租赁在PPP项目中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相信随着理论研究以及实际经验的丰富,会有更多的省份采用融资租赁形式建造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