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本公司一、二、三硅钢厂与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6.4538, 0.0000, 0.00%)50亿元,融资期限为3年。

  ●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盘活固定资产、解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调节负债结构、优化财务指标,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拟利用现有生产设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相关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本公司一、二、三硅钢厂与其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邬汉明

  法定地址: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

  主要业务:以拓展石油装备、海工装备、石油工具、炼化装置、工业成套、通用机电、安全节能节水及环保、航空运输、轨道交通等设备租赁为主。

  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主要内容:

  1、租赁物:一、二、三硅钢厂。

  2、融资金额:人民币50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3年。

 5、租赁利率:3.89%(不含增值税)。租赁期内,若中国人民银行[微博]调整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租赁合同年租息率将进行调整。原则上,年租息率按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相同比例浮动。新的年租息率自中国人民银行[微博]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三个月后生效。

  6、租金支付方式:等额本息按季支付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设备所有权转归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租赁期限届满,公司以人民币1元留购租赁设备,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8、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安排

  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融资租赁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解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调节负债结构、优化财务指标,缓解资金压力。

  2、该项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