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交易内容: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承租方拟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宏信”)进行售后回租赁交易,融资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远东宏信与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永峰、袁永刚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融资租赁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作为承租方与远东宏信进行售后回租赁交易,融资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3年。
    在租赁期内,公司按期向远东宏信支付租金,继续保持对该部分机器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1,170元人民币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叁拾伍亿元人民币
    3、住所: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 号(海丰物流园十号仓库
4单元-91)
    4、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及交易情况介绍
    1、名称:公司部分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4、所在地:江苏苏州
    5、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公司将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出售给远东宏信,远东宏信再将该资产返租给公司。
    6、租赁期限:3 年,自起租日起共36 个月。
    7、所有权:本次标的所有权在远东宏信支付租赁物件协议价款的同时转移给远东宏信,本公司保持管理权和运营权;至售后回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结束,远东宏信收到留购价款后,标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四、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每季度支付租金不超过2500万元,公司的经营现金流量状况良好,有
足够的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所以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通过售后购回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盘活资产,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运作能力。
    七、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能有效改善公司融资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与远东宏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