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友谊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地下二层,闵一民老前辈的告别仪式,在这里举行。整个告别仪式的安排都按照闵老生前意愿,一切从简。整个告别厅,虽然简单,但却透着浓浓的情谊,闵老生前众多亲朋好友以及融资租赁行业内的后辈们,都来到了告别仪式的现场。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也派代表到仪式现场,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向融资租赁行业资深前辈闵老表达敬意并最后告别。愿闵老一路走好,做为融资租赁行业的后辈们,我们立志将接过大旗,继续将行业发扬光大!
  
  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屈延凯先生曾与闵一民先生共同撰写《中外合资租赁业的回顾与展望:从崎岖到坦途还要不懈努力》一文,今天,让我们来共同回顾融资租赁行业两位泰斗级前辈的联名著作,缅怀闵老。
  
  中外合资租赁业的回顾与展望:
  
  从崎岖到坦途还要不懈努力
  
  中外合资租赁业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已有17年。回顾其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一、起步发展阶段(1981 - 1988 年)
  
  这个阶段的主要标志是,在东方租赁的实践和带动下,中外合资租赁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中国诞生了。
  
 1979 年7 月8 日我国颁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同一天, 经邓小平亲自点将“出山“的荣毅仁先生组建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筹备组成立。同年10 月, 中信公司正式开业。在成立之初,董事长荣毅仁先生就以其睿智的目光, 预见融资租赁将是我国企业引进、利用外资的重要途径之一。1980 年初,中信公司派小组赴日本考察现代租赁业, 1980 年6月,由中信公司、北京机电公司与日本东方租赁公司合资成立东方租赁公司筹备组开始工作。
  
1981 年2 月, 经过半年的努力, 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 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批准的第二家中外合资企业,也是第一家中外合资租赁公司。
  
  1981 年至1983 年,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 东方租赁公司以“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的勇气对中国的融资租赁业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他们主动向外贸、外管、税收、财政、海关、工商等部门介绍融资租赁的原理和操作程序,寻求既符合当时政策法规又兼顾融资租赁业务特点的结合点。政府有关部门对合资租赁业这一新生事物给予了充分理解和支持。有关部门颁布了多项通知和规定, 不仅保障了东方租赁业务的开展, 而且为今后相继成立的租赁公司顺利开展业务铺平了道路。
  
  到1984 年, 东租开展业务累计已达1182 亿美元。东方租赁公司的成功实践带动了我国租赁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者相继进入中国租赁市场。在外贸部和中国银行领导的支持下, 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日本三和银行、德国国德累斯登银行和外贸部所属中国机械、中国仪器、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共同组建的首家银贸结合的合资租赁公司中国环球租赁有限公司于1984 年11 月1 日正式成立。到1988 年底,经外经贸部批准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迅速发展到24 家。同年9 月,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在外贸部支持下成立了同业联谊会。
  
  在筹备东租的同时, 1981年7 月, 由中信公司与国家物资局等单位共同组建了中国租赁公司,这标志着中资租赁业我国的诞生。截止1988 年底, 专业的中资租赁公司已有16 家, 国有银行所属信托公司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开始兼营融资租赁业务。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现代租赁的主要形式融资租赁在我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渐形成了一个遍及全国, 联系国内外的业务网络, 成为一个初具规模的新兴行业。
  
  中外合资租赁业在起步发展阶段, 与国外发达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融资租赁业有着许多不同的特征。
  
  1. 功能单一,作用显著。
  
  开放初期, 外商直接投资处于起步阶段, 金融及贸易服务业的对外开放还未提到日程上。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作为一个引进外资的窗口, 归属中外合资企业,而不是金融机构,也就不奇怪了。这种背景下, 注定中外合资企业只能单纯从事引进外资, 开展进口设备租赁。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在1981年至1988 年期间累计引进外资达20多亿美元,为数千家企业的技术改造引进了先进设备, 相当于同期外商直接投资1/ 7 左右。特别是在1985 年,国家外汇储备大量缩减的情况下, 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引进外资高达4 亿多美元, 占同期对外借款的15 % , 相当于外商直接投资的20 %。企业通过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引进的中长期外资, 无疑对保证当年经济的持续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 1985 年云南省烟草公司与意大利、英国等国家签订了几千万美元的引进合同。合同签订后,由于外汇紧缩,中行不能按原定计划提供贷款, 合同执行遇到暂时困难。中信公司租赁部、东方租赁、环球租赁公司闻讯后,在当地政府支持下,以融资租赁方式解决了进口设备贷款。使云南烟草公司顺利地执行了合同, 维护了对外信誉。

云南烟草行业通过这次大规模的技改, 产品结构发生了变化,抓住了市场机遇,为云烟的腾飞打下了坚实基础。吉林油田在贷款指标尚未下达之前, 通过环球租赁公司采用融资方式打“时间差”及时引进国外设备,既买了个好价钱,又使油田提前半年投产,新增的效益足以偿还全部租金。吉诺尔电器通过北方租赁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筹资数百万美元,引进冰箱生产线,成功实现军转民,成为当时冰箱行业的佼佼者。全行业为纺织轻工家电投入的10多亿美元,无疑为纺织行业的设备更新、产品升级,扩大出口起到了积极作用, 也为我国家电业的起飞做出了贡献。融资租赁概念的引进更使我国民航业找到了尽快腾飞的资金来源。1980 年中国民航在中信公司的推荐和协助下, 以杠杆租赁方式从美国租进了第一架747 飞机, 融资租赁为中国民航事业插上了腾飞的翅膀(截止1997 年底, 我国民航采用各种租赁方式引进飞机约300 架, 利用外资达120 亿美元) 。
  
  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业务的迅速推广, 也使外国投资者通过这个窗口, 最直接地了解到中国的市场和投资环境。在1988年以前, 我国利用日本的外资比重相对于欧美要高, 无疑与参与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中的日本金融机构较多有着重要关系。
  
  中外合资租赁公司这种单一的引进外资, 进口先进设备的功能, 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所发挥的作用是功不可没的。
  
  2. 为计划经济拾遗补缺
  
  80 年代初, 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的中外方都在努力探索如何使国外的市场经济的产物—融资租赁, 适应中国计划经济的体制。“为计划经济拾遗补缺”,“要与国家及地方的经济发展计划合拍”成了当时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的经营宗旨。而要列入计划盘子, 各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是承接项目的最主要前提。审查项目实质是审查文件。在当时的背景下, 甚至连财务报表、可行性报告都不能给外方审查。更谈不上引进和借鉴国外项目评估和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方法。这种业务操作方式, 不可避免地会接受一些“长官意志”或“政府主导”下的一些项目。特别是在实行拨改贷, 审批权限下放之后,“重复建设”“重复引进”“全负债”的项目骤然增加, 而这些项目均在各种计划之内, 无疑为今后中外合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3. 项目担保几乎全是以政府信用为基础。
  
  承租企业90 %以上为国营企业。在中外方人员眼里看来,国营企业是无限责任制,项目又列入计划,政府部门或银行又出具了担保, 项目风险应该没有了。由于政府出面担保, 在中国租赁业起步发展的阶段,竟然出现7- 8 家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同在一个省的对外贸易洽谈会上盲目争业务的局面,谁做得多,谁高兴。不料几年后,谁也笑不起来了。
  
  二、转轨调整逐步成长阶段(1989 —1997 年)
  
  1989年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发展,起步计划经济体制的中外合资租赁业也不得不像国内的国有企业一样面临一个转轨调整的严峻课题。在这个阶段的主要标志是:
  
  1 行业队伍扩大, 业绩徘徊不前。
  
  从1989 年以来,中外合资租赁公司逐步增多, 截止1997年已达40 家,但令人遗憾的是租赁业绩没有大幅度的增长,每年业绩始终在4 —5 亿美元左右徘徊。究其原因, 一些成立较早的租赁公司, 陆续发生了较严重的欠租, 所幸是1990年以后成立的租赁公司认真吸取了老公司的经验教训, 业务质量大大提高, 新业务额也稳步增加, 致使全行业每年租赁业务额没有大幅度下降。1992年以来, 外商直接投资出现了高速增长的趋势, 而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引进外资额相当外商直接投资比例却在逐年下降,中外合资租赁业直至目前仍处于一个调整自身资产结构, 适应市场环境变化逐步成长的阶段。
  
  2 遗留欠租困扰, 一些公司经营困难。
  
  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经历了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转换的全过程。又历经激烈的汇价变动,起步发展过程中埋下的隐患得到了充分暴露。承租企业的还款来源、经营状况甚至连承租人及担保人的性质和法定的权利义务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无限责任的国营企业变成有限责任的国有企业并以法人财产权承担民事责任。禁止政府部门担保及担保无效等情况, 使欠租的发生成为不可避免。一些成立较早、做业务较多(对国家贡献也较大) 的公司发生欠租也多,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甚至使其陷入困境, 有相当多的老公司停止或收缩了新业务。
  
  3 立法滞后, 融资租赁缺乏法律保障。
  
  80 年代, 我国金融服务业尚未对外开放, 加之对现代租赁本质缺乏全面认识, 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仅能从事单纯的融资租赁业务。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相互冲突的部门规章, 使得由跨地区、跨行业、不同国别、不同所有制企业组成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一直在夹缝中生存。尽管政府部门制定的规定保障了业务的正常开展, 但一直没有调整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法规。80 年代中期的国家经委、人民银行和业界同仁也曾为制定融资租赁法规做了大量工作, 但一涉及管理体制就搁浅了。随着欠租的发生, 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 法院无法可依和地方保护主义作祟, 致使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判决了, 也难以顺利执行。立法的滞后严重地制约了租赁业的健康发展。面对严峻的形势, 中外合资租赁业同仁在外经贸部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支持帮助下, 组织起来, 克服困难,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他们认真总结前一段创业开拓的初步经验,通过借鉴比较,冷静思考面临的困难, 研究解决的办法。他们始终相信中外合资租赁业一定能“柳暗花明又一村”。经过近10 年的努力,中外合资租赁业终于看到了重新腾飞的曙光。
  
  4 解决欠租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1990 年, 外经贸部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组织召开了有关政府部门参加的租赁业座谈会,在政府部门和租赁行业之间架起了相互沟通的桥梁。财政税务部门为缓解租赁公司的困难,制定了提取呆账准备金以及逾期租金缓提收益等优惠规定。协会领导还就欠租问题多次书面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情况, 或当面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1993 年4 月, 中外合资租赁公司联谊会经有关部门批准, 成立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委员会, 中国环球租赁有限公司担任主席会员。行业协会把帮助会员解决欠租当做头等大事来抓。1993 年9 月起, 当时的国务院朱镕基副总理先后多次批示, 要维护国家形象, 欠租问题该解决了。
  
  1994 年国家经贸委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也下发文件, 督促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履行担保责任, 解决企业拖欠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租金, 1996 年5 月, 李鹏总理和朱副总理还亲自制定批准了由国务院安排2 亿美元特定贷款, 将外债转为内债的解决方案。1997 年4 月, 国务院又召集了所有欠租省市领导参加的专门会议, 贯彻国务院领导的指示。中央政府维护国家信誉, 保护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合法权益的坚决措施, 使外方投资者受到极大鼓舞, 对企业和地方政府面临的实际困难也表现出充分的体谅。经过国家经贸委和有关部门的近5 年的艰苦努力, 各有关租赁公司和欠租企业,地方政府于1997年底和今年上半年陆续签署了解决欠租的协议。截止6月底,政府有效担保的欠租项目得到基本解决,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履行担保的问题, 仍在继续督促检查有关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情况。欠租的解决, 使绝大部分老租赁公司获得了生存和再度发展的能力。
  
  5 呼吁立法, 法律环境得到改善。
  
  1991 年5 月, 担任行业主席会员的中国环球租赁有限公司组织业内人士, 避开一时难以解决的管理体制问题, 从规范合同出发呼吁立租赁合同法。这一建议得到了当时任国家副主席的荣毅仁先生的大力支持。人大常委的有关领导和国务院法制局、国家工商局都给予了高度重视, 融资租赁的立法和制定法规的工作真正启动了。为尽快解决无法可依现状,在法规尚未出台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的一般规定,于1996 年5 月颁布了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使融资租赁无法可依的状况得到了改善。一个立法, 由行业协会呼吁推动而最终得到解决, 开创了经济界由民间组织主动促进立法的先例, 得到了立法界人士的普遍赞扬。
  
  6 改善业务环境, 促进租赁业正常发展。
  
  1994 年以来, 新的外汇管理制度和新的财税制度的实施对中外合资租赁业的开展产生了一些影响, 行业协会及时组织与外汇管理局及财税部门进行座谈。政府部门及时予以解决, 财政部门还制定了鼓励企业采用融资租赁的财会规定,允许企业加速折旧, 并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并着眼租赁的长远发展, 正在起草制定租赁的会计准则。
  
  7 开展国际交流, 加强融资租赁的宣传和研讨。
  
  行业协会先后多次组织融资租赁的国内和国际研讨会。一些专家学者开始从事融资租赁的理论研究。特别值得我们同业引为自豪的是, 东方租赁公司作为开拓者, 环球租赁公司作为后来者, 实华租赁作为生力军分别于1990 年、1993年和1997 年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写出了介绍融资租赁的专著。一支由学者、政府官员、业内人士、法律工作者组成的理论研究队伍开始形成, 这也是中外合资租赁业在成长中能积蓄能量、蓄势待发的重要因素和希望所在。
  
  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加强风险防范,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正逐步实现自主择项,自主评估, 自主筹资, 自担风险,自谋发展。经济体制的转变, 使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再也不能围着计划盘子做业务,依靠政府“金边担保”来保安全了,风险防范意识开始增强。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的管理机制, 操作机制的优势开始表现出来。从1990 年开始, 业内有关公司就采取相互合作交流,共同研讨的方式,对租赁合同、担保方式进行了研究修改, 制定出合同和担保样本。有些公司的外方股东开始完全按照市场机制的原则制定公司的项目评估标准和项目的五级分级管理的制度; 有的公司实行总经理委员会集体审批制度; 有的公司还建立了审查部, 加强对项目审批和管理的内部审计。1988 年底前的欠租项目大约占累计业务的20 %左右,达5亿美元。而1988 年—1991 年经济体制转轨期间做的项目欠租1亿多美元, 占同期所做业务10 %左右, 而1992 年以来所做的项目欠租发生率控制在3 %以下。这些分析表明, 欠租的发生并不是融资租赁本身的问题, 而是计划体制下的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中外合资租赁任这种形式
  
  完全可以适应改革开放的中国市场。
  
  近年来, 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形势的变化, 及时改变自己业务的行业和地区投向, 努力避免风险,改善资产结构,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1991 年, 租赁公司与邮电部相互配合,争得了财政部的支持, 融资租赁业开始大规模进入邮电通讯行业。1995年, 邮电系统的首家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也成立起来。短短的几年间,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为我国电讯行业引进外资已达10 多亿美元, 占1991 年以来新业务额的1/ 3 ,高达10 亿美元左右。多为能源、交通运输、基础原材料、石化等行业也开展租赁业务。地域分布明显朝经济发达、投资环境好的沿海地区发展。业务对象也逐步转变为效益好的国家重点大中型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和上市公司。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守法经营的观念普遍较强,在房地产热时,很少从事房地产业。面对外资银行的涌入和国内企业境内外筹资渠道增加, 一些有远见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正试图开拓面向中小企业, 甚至个人消费(如汽车、住房) 的租赁业务。所有这些都说明中外合资租赁业在困境中正在逐步成熟起来。
  
  8 新军突起, 潜在实力巨大。
  
  近10 年来,新加入中外合资租赁行业的公司已达40 % ,特别是一些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 如西门子、惠普、GE 公司等已进入中国租赁行业。在中国这个广阔的市场中, 这些实力雄厚的新军必将会促进中外合资租赁业再创辉煌, 为我国四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三、抓住机遇,促进我国现代租赁业健康发展阶段早日到来。
  
  荣毅仁先生作为中国现代租赁业的开创者, 始终对中外合资租赁业的发展十分关注,他先后指出“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践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要积极利用外资引进先进设备, 为国内现有老企业的技术改造服务, 并努力推进国产设备的国内租赁, 积极开拓出口租赁。使租赁在促进国民经济和四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这些精辟的见解,指明了我国现代租赁业的发展方向。
  
  亚洲金融危机使走过17年历程的中外合资租赁业既面临挑战,又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展望前景,机遇大于挑战。
  
  发挥中介职能, 有利于配合国内银行商业化改革。
  
  租赁公司能为用户提供比银行品种更多的融资服务。面对众多用户,分期回收租金,有很好的现金流量, 这是一般生产型企业所不具备的。国外银行往往通过贷款或拆借资金给租赁公司, 由租赁公司解决企业购置设备的资金需求。租赁公司委托银行开办对承租人代收代扣租金, 又拓展了中间业务。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吸引外资支持国内企业, 无疑会减轻银行和财政的供应资金的压力, 也有利于人民币币值的稳定。
  
  引进外资窗口功能, 尚有潜力发挥。
  
  金融服务业的逐步开放,筹资渠道增加, 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仅靠单纯的融资功能立足于资本市场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挑战, 但企业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又同样会给租赁公司增加更多的潜在客户。目前, 中外合资租赁业的自身实力也并未全部发挥出来。若40家租赁公司平均每家1亿美元债权保有量,总债权就达40亿美元。按3年租赁期算, 每年应做新业务为20亿美元。而现在仅为4 —5 亿美元。工业发达国家设备租赁占全部设备投资的比重达25 % —35 %左右,而我国近年来一直仅占1%左右, 可见市场潜力极大。
  
  全面认识租赁功能, 拓展国内租赁设备。
  
    现代租赁除本身所具有的融资功能外, 还有卖主租赁的促销功能, 出售回租的变现功能, 以及经营租赁的表外融资功能和节税功能。由于缺乏对期货业务的统计以及基于对融资租赁的片面认识造成的管理体制、经营范围、租赁会计准则尚未颁布等方面的问题, 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所具备的功能均未得到充分发挥。如果制定适当的管理制度, 开放一些业务领域, 允许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用外汇购买国内设备, 或鼓励银行给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人民币贷款, 使之具有人民币的资金来源,开展人民币租赁,介入国内产品的租赁, 无疑对激活国内市场、加速商品和资金流通、促进投资的有效增长起到积极作用。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 我国已能生产出很多先进的设备和高科技产品(如支线飞机、高速机车、自动机床、电脑、通讯设备、汽车等等) 开展国内设备租赁和出口租赁也都大有可为。开展出售回租, 对搞活存量资产, 解决大量中小型优势企业的流动资金, 并购资金或办理中外合资或中中合资的股本金更具现实意义。

    不容置疑, 随着投融资体制的改革, 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在国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窗口功能,一定会进一步发挥;随着金融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积极介入国内设备销售, 促进资产重组的作用也一定会为生产和流通部门所重视; 随着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普遍建立, 各种所有制的中小企业, 将是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最具潜力的客户群; 高速发展,不断更新的信息产业,也将引导更多的客户选择租赁,避免设备陈旧的风险。
  
  展望未来世界, 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更加明显, 任何先进的金融服务或融资手段都会按照市场机制的原则在全球各地推广和发展。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在改革的20年来发挥了引进外资窗口作用。在未来的改革开放进程中, 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也完全可以成为我国逐步对外开放资本市场和金融服务业的一块试验田。我们期望政府有关部门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 进一步研究制定鼓励租赁业发展的措施。在未来的2 —3年内中外合资租赁业一定能从徘徊走向成熟, 走向高速发展的新阶段, 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