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响水亚玛顿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亚玛顿”),拟与顺泰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泰租赁”)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融资期限为8年。租赁期满后,响水亚玛顿以人民币100元名义价款留购相关设备。
《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控股孙公司经营层签署与该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文件。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顺泰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顺泰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3号楼E座501室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4、法定代表人:都战平
5、注册资本:3亿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593937666E
7、主营业务:从事生产设备、医疗设备、通用机械、工程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汽车、船舶、飞机等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履约担保)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从事生产设备、通用机械、工程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的国内采购、国内批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太阳能发电系统集合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求,通过售后回租的模式自主选择。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响水亚玛顿
4、所在地:盐城市响水县张集中心社区工业集中区
5、资产价值:交易标的的账面净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响水亚玛顿合法持有的5MW太阳能电站整体发电资产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
3、租赁利率:租赁利率5.635%(浮动)
4、租赁服务费:307.2万元,一次性付清
5、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6、租赁期限:8年,自起租日起算
7、租金收取方式:按季度还本付息,共32期
8、租赁担保:公司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债权回购担保。
9、租赁保证金:160万元,一次性支付。顺泰租赁在收取全部租金和响水亚玛顿应付款项后将全部保证金一次性退还给响水亚玛顿。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对员工的直接经济利益将不会产生影响。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太阳能电站建设作为未来业务拓展的方向,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的融资能力,借助金融支持为电站业务拓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响水亚玛顿对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