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1、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浩特”或“承租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联合”或“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类)(以下简称“租赁合同”),通过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类)形式,向长江联合融资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圆整)。 2、因公司董事史一兵先生、王清女士,同时系四川浩特董事及长江联合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四川浩特本次拟与长江联合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类)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事项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史一兵先生、王清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王建章先生、朱洪超先生和李柏龄先生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16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事项的关联交易议案。监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已于2016年8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91,以下简称“前次交易”),前次交易金额为90,000,000元,四川浩特与长江联合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31,735,304.21元的5.18%,已达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5号楼402、408-412室 法定代表人 史一兵 注册资本 人民币陆仟陆佰捌拾捌万陆仟肆佰柒拾壹点伍陆圆 经营范围 数字媒体及通信领域的产品开发,系统集成及信息服务,通讯网络 设备及终端产品的生产(涉及工业行业另设分公司或另择经营场地 经营)和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和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电子计算机网络工程及电信工程的技术服务、通讯工程的设计及相 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许可证后 方可经营);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 内各类广告(气球广告除外);电子工程施工;安防工程设计、施工、 技术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涉及资质许可证的,凭相 关资质证从事经营);公路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铁路工程的设计、 施工;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以上工程类项目凭资质许可 证从事经营);停车场管理服务(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房屋租 赁;(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100%。 成立日期 2002年04月28日 营业期限 2002年04月28日至2022年04月27日 财务情况 四川浩特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719,879,216.09元, 负债总额为555,877,773.87元,净资产为164,001,442.22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5,324,138.50元,利润总额56,557,475.05元, 净利润47,144,116.05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 四川浩特截至201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815,831,247.28元, 负债总额为650,117,561.26元,净资产为165,713,686.02元;2016 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01,099,762.61元,利润总额2,370,196.08元, 净利润1,712,243.8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308号12楼 法定代表人 史美梁 注册资本 人民币拾亿圆 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 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 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 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公司持股20%,上海永 达汽车浦东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5%,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6%,上海航运交易所持股1%。 成立日期 2015年06月18日 营业期限 2015年06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财务情况 长江联合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889,672,432.40元, 负债总额为4,884,944,032.51元,净资产为1,004,728,399.89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404,072.20元,利润总额6,358,401.60元,净 利润4,728,399.89元。【以上数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 长江联合截至201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11,249,462,813.36 元,负债总额为10,186,571,116.85元,净资产为1,062,891,696.51 元;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88,954,900.58元,利润总额 77,147,865.62元,净利润57,860,899.2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交易标的:四川浩特合法拥有的部分设备 2、 类别:固定资产 3、 购置时间: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 4、 启用时间: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 5、 权属: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 6、 资产价值:人民币10,000,000元 四、 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6)第0589号《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拟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涉及的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受四川浩特委托,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四川浩特拟融资租赁(包括本次交易及前次交易)涉及的设备进行了评估,主要包括服务器(网络、数据等)、机柜、视频IPSAN主机、数据存储硬盘、高清网络球机套装、智能化复合检测主机、立杆、边界安全接入平台、联网平台数据库服务器、高清网络摄像机、数据传输设备、UPS系统、交换机、路由器等,共计16182台/套/个,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账面原值为123,947,758.59元,账面净值为123,947,758.59元。 经评估,以2016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拟融资租赁(包括本次交易及前次交易)的设备评估值为113,421,538.00元(含增值税),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叁佰肆拾贰万壹仟伍佰叁拾捌元整,增值率为-8.49%。(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号 1 流动资产 2 非流动资产 12,394.78 11,342.15 -1,052.63 -8.49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4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5 长期应收款净额 6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7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8 固定资产净额 12,394.78 11,342.15 -1,052.63 -8.49 9 在建工程净额 10 工程物质净额 11 固定资产清理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13 油气资产净额 14 无形资产净额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净额 17 长期待摊费用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 资产总计 12,394.78 11,342.15 -1,052.63 -8.49 21 流动负债 22 非流动负债 23 负债总计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五、 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川浩特拟与长江联合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类),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出租人: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 3、租赁物:租赁合同项下的设备资产 4、购买价款(即融资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 5、租赁方式: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即承租人将自有的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等各类资产出售给出租人,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购买价款,同时承租人再将该资 产从出租人处租回占有、使用,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6、租赁期限:60个月 7、租金总额:人民币11,893,913.74元 8、租金支付方式:每3个月为一期,共20期 9、保证金:人民币600,000元 10、服务费:人民币500,000元 11、设备所有权:租赁期限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12、留购价款(含税):人民币100元,即租赁期届满,承租人以人民币100元购回租赁资产所有权。 13、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4、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出租人收到承租人支付的合同项下所有租金和其他应付款项后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书之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协议尚未签署。 六、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利用部分设备资产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流动资金压力,优化债务结构,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运营能力,增加盈利能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交易对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盈利能力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00,000元。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此项关联交易,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有助于推动业务规模的扩大,符合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盈利能力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 备查文件 1、《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6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