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公司部分生产设备为标的物,与聚源融资租赁(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源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具体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聚源租赁签订《融资性租赁业务标的物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及《咨询服务合同》,公司以部分生产设备为标的物,与聚源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核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聚源融资租赁(太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宁波东路66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军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等。

  聚源租赁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性质:融资性回租租赁;

  2、租赁物:本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具体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3、融资金额:人民币1亿元;

  4、租赁期限:三年;

  5、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次融资租赁期限三年,分12期,每季支付利息,每半年支付本金。


  6、担保方式:

  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租赁的担保人,担保人提供全额连带担保。

  7、租赁物所有权:

  融资租赁合同生效后,租赁物所有权归聚源租赁所有,本公司对该部分资产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公司付清租金等款项后,本公司向聚源租赁支付1元留购款购回所有权。

  四、本次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用于归还银行短期贷款,不会增加公司负债规模。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能够盘活公司存量资产,缓解资金压力,改善贷款期限结构,拓宽融资途径。本次融资租赁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