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文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 交易概述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拟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以持有的部分专利权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整,融资期限为3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4年7月25日。

  (三)法定代表人:蓝陶勇。

  (四)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五)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金航中路1号院2号楼711室(天竺综合保税区-031)。

  (六)注册资本:219000万元。

  (七)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以药品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项目为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承租人: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租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三)租赁标的:公司名下部分专利权。

  (四)租赁模式:售后回租。

  (四)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五)租赁期限:3年。

  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何美琴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融资租赁相关手续。

  四、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文科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专利权的正常使用,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回购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备查文件日海通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