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会计准则改变的背景和动因

    世界范围内为什么会出现金融海啸?除了复杂让人看不懂的业务结构,过度包装的信用评级,以及糊涂的担保外。其中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会计准则的不规范,允许“表外融资”的存在,因此出现用财务报表造假的行为,在市场经济体系过于依赖财务报表的内容时,表外融资没有真正反映出财务的真实状况,因此国际社会一致认为会计准则一定要修改。

    1、万恶表外融资为首,表外融资经营租赁为首

    国际社会对会计准则的修改要求不是现在才提出的,早在美国的“安然”、“世通”倒闭事件后人们就提出这个要求了。外行人可能不知道他们是如何造假的,租赁界都比较清楚,他们是依靠融资租赁中经营租赁的表外融资功能迷惑投资人。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经营租赁也是需要披露的。但只是披露三年的长期负债信息,而且是在报表外披露信息。短期负债不在披露范围内。因此借助经营租赁隐瞒企业负债信息的做法,在融资租赁发达国家使用的非常普遍。经营租赁几乎成了制造金融混乱的罪魁祸首,会计准则成为助纣为虐的工具。

    原来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承担了主要的造假工作。他们用经营租赁的方式帮助企业表外融资,然后将应该披露的信息放在非常不起眼的地方。尤其是把融资结构设计的非常复杂后这种信息的披露更不起眼,况且只披露长期负债,不需要披露短期(流动)负债,这种披露也是没有什么力度的。因此国际社会从那时就提出会计准则的修改,而且要求美国、日本等国也都要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执行(过去他们并不认可国际会计准则,自行一套标准)。

    2、缩小和限制表外融资,把表外信息放在表内是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几乎没人反对

    虽然如此,安然、世通的倒闭对国际金融体系的伤害毕竟比较小,因此会计准则的修订力度也没有那么大。金融海啸发生后人们注意到许多原罪来源于会计制度,剩下的四大会计事务所也被认为是协助五大资本运作的投资银行机构,利用表外融资造假,蒙骗出资人。

    造假来源于会计,会计准则不改变,造假就不会完结,对于这种罪恶要釜底抽薪,首先要从会计准则下手。为此会计准则的修改被紧急提到国际社会的议事日程,今天召开的20国峰会国家主席胡锦涛也参加这样的会议,并签署会计准则修改的有关文件。

    会计准则的修改是全世界的必然趋势,所有市场经济国家都要按照这个会计准则执行。我国虽然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国家,和其他的市场经济国家有所区别,但在租赁会计准则上走在亚洲的前面。至少是最和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会计准则。像融资租赁最发达的美国没有都没有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执行,自搞一套。因此从他们那出现金融海啸就不足为奇。

    3、中国的会计准则已与国际接轨

    为了进行市场化体系的建设,与国际接轨,中国的会计准则本着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原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基本可比,实务质量的战略已经成为良好的典范。中国的会计准则并没有制造金融海啸,但现在没有并不意味着以后没有。现在没有是因为现有的会计准则先在上市公司试行,至今日为止,与国际化趋同的会计准则标准,国内的企业还没有完全消化。以后不能保证以后不会出现问题,因此中国支持建立全球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积极推进中国会计准则持续与国际趋同。

    4、会计准则修改的路线图

    为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了一个路线图:

  • 08年11月,为应对本次金融危机G20华成顿峰会提出建立全球统一的会计准则;
  • 09年6月FSB在瑞士巴塞尔举行成立大会,设立标准执行委员会,促进各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 2010年6月22日最后一次征求意见;
  • 2010年3季度出台正式的会计准则;
  • 2010年年底前完成对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项目的修订工作,开展必要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所有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率先应用。

    5、目前的进展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已经有比较确定的初稿,但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有多个方案,各有利弊,唯一接近的还是原来的会计准则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式。路线图中的时间表,尤其是关于融资租赁的时间表有可能推迟。

    6、财政部的准官方态度是:

  • 租赁是极具创新的工具;
  • 会计是租赁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柱;
  • 租赁会计与法律、税法、监管相分离;
  • 租赁会计是国际关注的项目;
  • 改革后的会计准则将影响租赁的创新性。

    二、会计准则有关租赁的改革有哪些内容

    1、表外融资转为表内

    这次会计准则重新修订中,原则上能够转入表内的全部都转入表内,能用公允价值的都用公允价值来计量。因此对租赁会计准则不是微调,而是大改。改变后没有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之分,只有一种会计处理方式。由风险转移法确定资产负债转为权利义务法确认资产负债。

    2、租赁定义缩小

    租赁就是租赁,不是租赁就不按照租赁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会计处理,而是按照其他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如:银行系的融资租赁实质做的是贷款,就按照贷款来处理;厂商租赁实质上做的是销售业务,就按照信用销售处理;独立第三方实质上就是一种咨询服务就按咨询处理。

    3、融资租赁是交易手段还是一种业态

    融资租赁被认为是一种手段,不是一种业态。真正需要按照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并不多。融资租赁确实是一种手段,是服务贸易,中间业务。如果非要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才能经营,就形成了一种业态。在中国设立融资租赁公司需要行政许可,如果仅把它看成是一种操作手段,那么行政许可就应该取消。如果不取消,会计准则和租赁监管的政策条文有可能产生矛盾。

    拟修订的会计准则认为:在一个简单的租赁中,承租人根据租赁条款取得的一项资产使用权,这符合资产的定义,并且产生相关租金支付义务这符合负债的定义。因此新的租赁会计模式将导致:

  • 一项资产,代表了其在租赁期间的资产的使用权
  • 一项负债,租金支付义务
  • 取消了原来的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不同会计处理方式,由资产风险的划分转为权利和义务的划分;
  • 承租人租金支付义务的初始计量应根据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来确定,其折现率为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
  • 承租人的资产使用权应以成本法来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等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贴现率为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
  • 承租人应该在租赁期和资产的经济寿命两者中取得较短者来摊销其资产使用权。这相当于保留的经营租赁的缩短加速折旧期的会计处理方式(中国的税务部门能否接受值得疑问);
  • 准予承租人延长租赁、终止租赁或买断租赁资产;
  • 承租人应根据最可能的租赁期来确认资产和负债;
  • 承租人在每个报告日对租赁期进行重估。由重估引起的租金支付义务的改变应确认为资产所有权的调整;
  • 购买期权应与延长或终止期权的会计处理方式相同;
  • 不在将担保余值与租金支付义务分开确认。担保余值的租赁合同与包含或有租金的租赁合同计量基础应该相同;
  • 租赁产生的资产、负债、费用和现金流应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列出。

    4、瘸腿的政策有可能缓出台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准确的出租人方面的会计处理。这个艰苦的任务可能要交给下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来完成。

    三、对中国的租赁业有何影响

    1、虽然政策出台延迟 但在操作中实质上已被终止

    虽然国际会计准则出台日期比较临近,但有关融资租赁的会计准出租人部分争议很大,不会太快出台。因此短期影响不大,长期影响将很大。所有的财务都要调整。现在再开展经营租赁就没有太大的意义了。

    2、公允价值原则不适用融资租赁

    有关按照“公允价值”制定租赁会计准则是不科学的。因为融资租赁毕竟是一种融资行为,租金是按照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资金的时间计算的,包括余值也是如此。并没有什么公允价值之说,租赁债权是金融债权,不是租赁物本身价值的债权。因此按照历史成本比公允价值更科学,更容易管理和计量。

    公允价值是整个会计准则的制定原则,但在融资租赁中应该是特例。

    3、把A简单了,把B又复杂了

    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是一个行业健康发展的法则。拟修订的会计准则虽然简化看租赁的分类,但在会计处理上,对不确定因素增加了加权平均的估算,而且总是要定期不停地估算资产,不断地调整,这增加了租赁的操作复杂性,降低了融资租赁方式的竞争力。不利于租赁业的发展。

    4、会计准则需要与税收和监管接轨

    这次的会计准则修订涉及到法律、税收和监管。如:有关租赁可以起到加速折旧的政策税务部门认可吗?如果不认可融资租赁何来竞争力?如果纳税时再需要调整报表,这种会计处理不是白做?

    按照所有权确定资产并不符合中国国情。中国有《物权法》,所有权已经被分割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权能。承租人拥有占有物权、使用物权、收益物权,租赁公司只拥有处分物权。因此单靠所有权是无法对租赁债权进行计量的。

    如果真的按权利来计量,那么所谓的增值税问题都不会有了。

    融资租赁是交易方式还是一种业态?是否还有必要存在的必要?这将牵扯一系列问题:开展融资租赁是否还需要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才能经营?没有融资租赁经营资质的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是否也可以按照合理纳税的标准征税?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需要行政审批,是否有经营资质都应该享受同一合理税收待遇是行业梦寐以求的。随着会计准则的改变,其他的配套政策也能跟着改变吗?是租赁推动政策的改革还是会计准则推动政策的改革?如果推动不了这样的会计处理方式又有何用?这都是日后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对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有何影响

    中国为了体现是市场经济国家,因此趋向和国际会计接轨。但这样的接轨这不仅是会计准则的接轨,中国的税收体系、金融监管体系都要接轨,都要同样进行改变。否则仅会计准则改变了,税收政策没有改变,监管体系没有改变,那么这种会计准则的改变并没有对中国的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带来什么好处。

    融资租赁最需要市场经济环境的完善,才能健康地发展和运行。这次的会计准则改革是按照发达国家的标准制定的。因此不太适合中国国情。如果因此能改变其他部门的政策改革,应该是个大好事了。

    国外把金融分为可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和不可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前者实行严格监管、后者实行适度监管。这次国际会计准则也是按照这个概念制定的。中国没有非严格监管的金融,尤其是金融危机后,全世界都在向中国学,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中国该怎样走,是严控还是开放民间金融也是一个很深的改革课题。在这些都没有定论的情况下,会计准则超前走,能行吗?

    融资租赁进入中国快30年了,至今还处于幼稚阶段,恐怕不能说是会计准则的原因,也不能说和会计准则制定的科学性和促进市场发展没有关系吧。和国际接轨是好事,如果走出独立自主的路,让外国人学中国,走中国的路也不乏中一种发展方向。如果仅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其他的都不接轨,这样的接轨除了制造麻烦外,意义不大。

    五、中国融资租赁业怎样应对和适应这样的改变

    在中国,融资租赁不是做假账的工具。如果是的话,中国的融资租赁额早就发展起来了。经营租赁最大的问题不是会计处理,而是税收制度。按照现在税务部门的认识,他们认为经营租赁出租人就应该按照租金全额征税。尽管这种方式把租赁本金都给征税了,但现在没处讲理,因此也就没有人愿意做经营租赁。

    虽然业界有承租人看是经营租赁,出租人看是融资租赁的交易方式,但这需要承租人承担隐瞒第三方余值担保的责任,否则这种交易不存在。对于租赁公司追逐的大型国企、央企、上市公司,他们不敢,也没有必要通过经营租赁造假,还是没有人敢做。中小企业财务不规范,也没必要通过融资租赁逃税。

    反正中国的大部分企业不知道租赁的会计准则为何物,能起什么作用。尤其是绝大多数的人没有认识到会计准则的分类是会计处理方式的分类,总和法律的分类和操作的分类搅和在一起。新的会计准则还是需要从头学,而且许多方面更清晰,无争议,或许更能让企业接受。

    还是有些到会企业代表说的好,先把原始的融资租赁给做好,不是要政策适应我们,而是我们怎样适应政策。在国内外大环境的影响下,会计准则的修改是不可阻挡的,如何适应是企业生存的本能。这大概就是把国外的先进经验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

    现在过多地讨论还没有出台的政策如何应对意义不大,但在制定和修改中国的会计准则一定要和立法部门、税务部门、监管部门一起讨论新条款的制定,要用科学发展观,给融资租赁业铺设健康发展路为主。要易操作、易监管,易司法判决。

    在这次改变过程中中国的租赁企业应该有哪些作为

    现在要谈作为还真不容易。因为在过去的日子里,大部分租赁公司对租赁会计准则认识不是很清楚。自己还在学习和讨论中,要拿出建设性意见确实有点难。

    国际会计准则是按照建议文件的份数来统计的。因此如果真有问题和建议最好直接发给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委员会。事实上他们接到的有关融资租赁方面的意见是最多的。

    总之不管我们是否愿意,是否接受,会计准则的修改是不可阻挡。如果现在不懂就等。待新政策出台后,把政策的优势和企业的具体操作相结合。实在不行只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是我们不作为,而是不得以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