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公司(Financial leasing companies)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的发展概况
金融租赁作为设备投资和销售的重要渠道,结合了融资、融物、促销、资产管理等功能,在发达国家已被广泛接受,成为一种较为成熟的融资模式(各国2009年的租赁渗透率见表2和表3)。以美国、德国和日本为例,国际通用的评价租赁业务发展水平的指标来看,2009年,美国、德国的租赁渗透率(租赁额/社会设备投资总额)均在10%以上,而与中国文化相近的日本,租赁渗透率也达到7%,相比而言,中国仅有3.1%。如果以租赁额/GDP来比较各国租赁渗透率的话,2009年德国的租赁渗透率高达1.66%,美国为1.23%,日本也达到了1.05%,中国目前仅有0.82%。中国的租赁渗透率与美国等租赁发达国家存在的显著差距,这既反映出这一新兴业务有待被进一步接受和认同,也预示着中国金融租赁业广阔的发展前景。

作为商业银行控股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在发展的初期存在依托母行资源实现快速扩张的倾向,但从长期看,完全依赖于母行的发展模式是与商业银行通过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实现综合化经营的初衷相背离的,也将使商业银行专设金融租赁公司失去意义。因此,基于租赁本质的差异化发展,以及最终专业化、国际化的经营,构成了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经营发展模式。

从我国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经验看,“行司联动”的早期发展战略也的确能起到有效作用,关键在于具体在哪些层面来开展“行司联动”。

就与母行联系的紧密程度而言,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行司联动”主要可分为“完全依赖型”和“合作互补型”两种模式:

(1)完全依赖型

指金融租赁公司无论在资金来源、业务渠道、决策管理、风险控制等各方面全面依赖于母行系统。

主要特征为:金融租赁公司没有自身独立的营销渠道,业务几乎全部来源于母行系统内,且主要以“类信贷”的回租业务为主;金融租赁公司只具备相对的决策权,具体业务是否开展仍须按照母行的统一授信决策为主;金融租赁公司对业务项目的风险管理主要依托于母行分支机构完成,本身的团队和系统不足以管理业务风险;利用与母行一致的项目评审、资产管理和业务信息系统,不独立开发业务与办公的信息系统;资金来源主要依托于母行的基础信用而非自身专业化管理形成的品牌。

(2)合作互补型

指金融租赁公司坚持独立运营,但也与母行系统存在必要的协同合作,达到优势互补目的。

主要特征为:金融租赁公司既通过母行渠道开展营销,也具备一定独立的业务渠道;金融租赁公司参考母行对客户的授信情况,但具备独立的业务决策;金融租赁公司具备成熟的业务风险管理团队,但也同时借助母行系统开展风险管理;金融租赁公司独立开发适合租赁业务开展和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但保持与母行系统的信息共享;资金来源依靠自身专业化管理形成的品牌,母行的基础信用仅为最终的流动性风险控制而使用。

从以上两种与母行关系模式的比较看,“完全依赖型”金融租赁公司更类似于商业银行的一个部门,母行对于金融租赁公司的达到了完全的控制,只是因为拥有独立的公司牌照而起到了一定风险隔离的作用;

而“合作互补型”金融租赁公司既利用母行的客户资源、网络渠道和风险管理经验,又拥有相对独立的营销、决策和风控体系,易于形成与母行产品的差异化,是银行传统信贷业务的有效补充,也能够在自身租赁业务发展的同时,有效带动母行资金清算、汇划和结售汇等结算业务,信用证、保函、应收款保理等贸易融资业务,以及投行、理财等其他金融服务,形成协同效应,促进母行综合经营服务水平的提高。

因此,“合作互补型”成为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行司联动”模式的更佳选择。但这一模式必需注意解决好金融租赁公司与母行部门间、与各个分支行间的竞争问题。

由于“合作互补型行司联动”模式下的金融租赁公司具备更独立的地位,在对母行系统渠道运用以及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易于形成对商业银行系统内客户资源、业务收入、管理服务的竞争,尤其是对同样具备考核压力的系统内商业银行的分支行而言,此类竞争往往使金融租赁公司与系统内分支行不易形成真正合力。

从以往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经验看,金融租赁公司与系统内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合作并非可以单纯通过总行层面的行政化调度来加以解决,而通过市场化手段来解决业务合作中的利益分配成为破解系统内竞争的关键,即在公平地计算各合作方机构在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提供的服务价值,合理地开展利益分配将使协同效应最大化。

而具体的分配方式既可以是真实费用的支付,也可以通过最终母行对金融租赁公司及分行的利润考核体现,两者区别在于前者完全市场化但不节税,后者则需要母行建立合理的机制来加以运作。2发展期的差异化经营

银行系的金融租赁公司脱胎于商业银行,公司初创期的公司治理、人员结构、系统建设等条件决定了其更多开展“类信贷”租赁业务的倾向,事实上,自2007年试点以来,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类信贷”的回租业务比例一直居高不下,截至2013年末,以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为主的全国金融租赁公司管理的近万亿的租赁资产中,回租资产的比例仍高达72.63%。

应当明确的是,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其初衷一定不是仅让公司来开展与商业银行自身相类似的业务,因此,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必须清楚自身的定位以及存在的意义和作用。如前文所述,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对于母行系统而言,其应当起到的作用是丰富母行的产品线、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并最终达到增强母行整体竞争能力的目的。而实现这一目的的途径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开展差异化的经营,而不能仅满足于“多一层物权保障的信贷”业务的开展。

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差异化经营,实际包含以下三个层面:

(1)与包括母行在内的商业银行信贷产品的差异化
  
区别于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业务主要提供融资服务,租赁业务是“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因此强化对“物”的管理和研究,将是金融租赁公司发挥自身的功能优势,提供与商业银行差异化产品线的核心内容。

具体而言,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培育自身对于租赁项目来源、可行性分析、风险定价、项目资产管理、租赁物的控制和折旧、租赁物残值处理等方面的管理能力,改变对母行系统相关业务开展和风险控制的途径依赖,以自身的资产和投资管理能力开展差异化经营。其中,尤其应当加强对租赁资产风险管理以及租赁物折旧、残值处理的能力,其实这也是包括金融租赁公司在内的所有的融资租赁公司必须逐步具备的核心竞争力。

(2)与融资租赁公司的差异化

与普通融资租赁公司相比,金融租赁公司的固有优势在于对金融市场的运作能力,因此目前市场上存在一种比较普遍的看法是金融租赁公司由于金融牌照的获取,从而具备了更广泛的融资渠道,对于银行系的金融租赁公司而言,更因拥有了母行信用的支撑而具备更宽松的资金来源,故银行系金融租赁的固有优势在于开展资金占用量大的融资租赁业务,即发挥自身融资能力强的优势。

(3)金融租赁公司自身核心竞争能力的培育

上一看法的片面之处在于,仍然忽略了金融租赁公司自身核心竞争能力的培育,应当理解,任何忽略租赁业务具备并独有的对“物”进行管理这一本质的竞争力,实际都不是租赁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就此而言,金融租赁公司“与生俱来”获取资金的优势一定不会是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需要放弃资金来源的优势,而是应当考虑在何种状况下来体现自身优势。实际上,通过借助母行综合化经营优势制定差异化经营策略是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实现差异化经营的主要途径之一:必须通过金融租赁公司把租赁业务作为银行系统的一条重要产品线,通过专业化的租赁物采购、租赁、管理和处置,在满足客户长期投融资、财务优化、降低成本等需求的基础上,延伸商业银行的服务领域和手段,并与母行系统内的其他产品和服务共同形成综合化竞争力。

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情况

其中,徽商银行控股的徽银租赁以266.61亿元的资产规模和3.25亿元净利润处于领先地位。而除哈尔滨银行控股的哈银租赁发展放缓、净利润下降外,第三梯队其余金融租赁公司资产规模增速多在30%以上。

今年以来,金融租赁筹建热潮再起,前三个月就已有新时达、万向控股等公司,无锡银行等也宣布申请、筹建金融租赁公司。

据安信证券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金融租赁业务2017年凭借仅占全行业0.9%的公司数量,吃下了租赁行业38%的业务。

其中,银行系金租公司在金融租赁业中占据了绝对主流。根据数据统计,截至2017年末,金融租赁公司已有66家,其中银行控股的就达到46家。

此外,今年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增资势头尤其迅猛。仅今年前三个月就已有7家金融租赁公司宣布增资,增资规模超过230亿元。如江西银行对江西金融租赁增资12.24亿元;交通银行宣布对交银金融租赁增资70亿元;兴业银行对兴业金租增资20亿元等。

“增资和近年行业发展较快有关。”民生金融租赁首席分析师赵小川说,“目前监管部门对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是不低于10.5%,公司租赁投放规模受到资本金限制,因此近期金融租赁公司增资较多。”

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情况到底如何?

盈利能力分化严重
根据梳理已公布年报的10家A股上市银行和5家港股上市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主要业绩指标,可以看出目前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分化较大。三大梯队已然显现,且金融租赁业务的排名与银行业务的排名差别较大,部分股份行甚至城商行、农商行都在该领域奋起直追。

如果从资产规模和净利润来看,工商银行独资设立的工银租赁是当之无愧的老大。其总资产和净利润分别为3148.94亿元和35.68亿元,都远高于排名第二的交银金租。

此外,工银租赁全资子公司工银航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已在香港正式开业,未来将聚焦航空租赁业务的专业化运营。

但从增速上来看,同处第一梯队的交银、国银、民生和招商金融租赁发展速度则都远超工银租赁。其中交银租赁总资产增速达到20.56%,位居第一。而净利润增长最为迅猛的则是国银租赁和民生租赁,同比增速都在30%以上。

金融租赁公司中已公布年报、资产规模在400亿到1500亿之间的第二梯队包括建信租赁、华夏租赁、中信租赁和农银租赁,其业绩分化更加明显,且发展速度普遍慢于第一梯队。其中建信租赁以总资产1380.13亿元领跑第二梯队,但净利润却出现小幅度下滑。

另值得关注的是,农业银行独资的农银租赁成为唯一一家总资产和净利润都出现负增长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记者根据公布的年报计算,2017年农银租赁总资产规模下跌2.19%,而净利润则比2016年大跌62.46%,仅1.13亿元,远低于同规模的金融租赁公司。

此外,自2014年以来,城商行、农商行等入局金融租赁的热潮一直未减。第三梯队也以成立时间较晚,但发展较为迅速的地区性商业银行下属金融租赁公司为主,其资产规模大多数在300亿元以下,部分资产规模不足100亿元。

其中,徽商银行控股的徽银租赁以266.61亿元的资产规模和3.25亿元净利润处于领先地位。而除哈尔滨银行控股的哈银租赁发展放缓、净利润下降外,第三梯队其余金融租赁公司资产规模增速多在30%以上。

发力经营性租赁

虽然金融租赁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不少行业人士认为,多数金融租赁公司都以“售后回租”业务为主。而这项业务被称为“类银行信贷”,主要依靠利差盈利。但随着融资成本上涨和租赁业入表,类信贷业务越来越不好做,如何与银行开展差异化竞争,减少通道业务和类信贷业务,缩短融资链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每一个金融租赁从业者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不是说售后回租不好,但是公司如果需要得到长足的发展,必须要在专业领域深耕细作,不能只靠息差赚钱。目前业界讨论较多的,一是专业化经营和扩展资产交易等多元化业务,二是发展经营性租赁。”一位在某股份行下属的金融租赁公司从事车辆租赁的工作人员说。

如国银租赁大力发展飞机领域的经营性租赁,2017年经营性租赁收入达60.16亿元,同比增长10.3%,占营业收入的51%;民生租赁则在年报中表示要着力补足经营性租赁和资产交易短板,加大经营性租赁的投放,2017年实现经营租赁收入同比增加11.52亿元,增幅69%,大大高于融资租赁收入20%的增幅。

此外,融资租赁是一个专业细分的领域,如飞机、船舶、医疗设备、制造业设备等每项业务涉及的税费、政策、利润计算方式都有所不同,要求从业人员对从事业务有专业的认知。因此,各家金融租赁也相继开展专业化经营,提出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中信租赁就在年报中表示主要聚焦于绿色环保领域,截至2017年末,对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的投入占比高达58.01%,已拥有电站逾百家,发展成为业内最大的光伏电站持有租赁公司。

但总体来看,各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竞争依然十分激烈,如大多数金融租赁公司都提出聚焦航空设备租赁,建信租赁、招银租赁、民生租赁等,都提出要发展高端装备设备租赁,招银租赁、民生租赁、光大租赁等都提出要发展医疗健康领域租赁业务。

“虽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在资本实力、融资方式上占据优势,但实际上目前部分租赁公司并没有完全独立经营,而是主要依靠母行开展业务,部分金融租赁公司甚至变得分行化、部门化。”一位长期从事租赁业务的金融租赁从业者表示,“这样的模式在前期可以在母行帮助下快速发展,但在后期市场扩张上则较为乏力,而从近年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也多采取股份制合作模式,也一定程度上表明目前监管部门更倾向金融租赁公司独立化、市场化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