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现金流是任何企业持续发展的命脉,企业现金流转的顺畅与否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优势即在于,能为经营稳健的客户提供无需抵押品的融资服务,利用保理业务,中小企业可以把由于赊销而形成的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让给保理商,盘活账上应收账款,加快企业现金流的回笼速度。

首先,我们从一个生产型企业的完整交付过程来看企业可能存在的现金流缺口时期。现金缺口模型见下图:

可以看出,生产型企业的现金流缺口期从企业在支付原材料款后到应收账款到期日止,这一段时间由三部分组成:

(1)应付账款周期、
(2)生产加工及存货周期,
(3)应收账款周期。

企业的每日运行是需要成本的,在现金流缺口期中,企业面临着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这时候企业需要通过各种融资途径来获得流动资金补充,为此企业需要付出额外的代价,比如利息。

从现金流缺口模型中可以看出,降低现金缺口期可以通过缩减产品生产加工及存货周期、延长企业应付账教周期和缩短应收账款周期来实现。遗憾的是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缩短现金流缺口期方面明显处于劣势: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及技巧去进行有效的存货控制和管理;缺少和供应商谈判的实力。

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及自身信用能力限制,无法像大型企业那样以低成本取得所需的生产性资源,也无法取得对自己非常有利的销售和结算方式;在和客户面议销售条教时也往往处于被动地位。

另外中小企业普遍处于成长阶段,资金需求的增幅往超过自有资金的积果速度,因此现金流缺口现象往往比大型企业更严重。然而,中小企业在外部融资方面又有着先天的不足。中小企业无法像大型企业那样到资本市场去融资,一般做法是取得银行的支持而获天得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获取银行授信存在很大困难。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优势即在于,能为经营稳健的客户提供无需抵押品的融资服务,利用保理业务,中小企业可以把由于赊销而形成的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让给保理商,大大加快企业现金流的回笼速度。

在现实中,不仅是生产型企业,应收账款存在于各行各业以及各个企业运营中。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解释,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债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具体包括以下权利:

(1)销售产生的债权;
(2)出租产生的债权;
(3)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
(4)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5)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但是,由于商业保理业务作为自偿性贸易融资特征显著、基于真实稳定的贸易背景下确定的应收账款债权的转让所提供的类金融服务,当有如下情形时,原则上不予承做或慎做相关保理业务:

(1)合同或订单有禁止债权转让限制条件的(买方书面同意转让的除外);
(2)买卖双方互有交易,且债权有相互抵销的;
(3)工程性质的招标案,并有分批验收的;
(4)一次性买卖交易或无后续订单的;
(5)商品交易属寄售性质的;
(6)买卖双方均为中间商且均未经手实际物流的;
(7)买卖方属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