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业由于受到财税制度、相关法律不完善,以及多头监管的制约,在中国发展相对缓慢。近日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的相关法律人士向和讯网表示,正在制定中的《融资租赁法》,将有效地解决法律体系中对于融资租赁物的界定、登记、风险资产规模及租赁行业的统计等问题。

  律师张兰、余雷表示,长期以来,融资租赁缺少明确的法律定位,融资租赁的活动性质不明确、主体资格不明确、折旧主体不明确、相关制度间不衔接以及税收制度存在的不完善,都直接影响了税收制度的协调。而自我国引入融资租赁业之后,一直没有一部权威性的专门性法规,对融资租赁的判定也不尽相同,因此,各界都在期待《融资租赁法》尽快出台。

他们指出,融资租赁业的多头监管现象,也是限制融资租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而除了商务部和银监会负责审批、监管融资租赁企业外,还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局、海关、外汇管理局等,这些行政机关对融资租赁行业行使着不同职权的监管职能。

  在这种监管机构割裂的情形下,人民法院会对同类案件,因各部门不同的规定,而做出不同的认定和判决,这不利于司法执法统一及行政执法统一。

  据了解,上海浦东新区在近期出台的《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相关意见》中提出,在浦东注册的各类融资租赁企业将享受浦东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政策。同时,上海市政府也把融资租赁业务的功能创新和试点突破列为今年上海市政府着力推动的重点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