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粗放式增长终结,租赁行业进入改革期

无论是从企业数量抑或是合同余额来看,过去两年国内租赁行业增速均有所放缓,2019年行业增速进一步下降至个位数。相比过去十年间增速持续高于20%的高速发展,我们可以用“紧急刹车”来形容2019年租赁行业的变化。

行业企业数量和合同余额增长放缓的主要原因来自于监管风向的变化。在2018年规定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职责划归银保监会之后,以银保监会统一制定监管政策为主,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属地监管抓手的格局逐渐形成。2018年之后,外界对于融资租赁行业后续的变革存在着诸多猜测,但从2019年融资租赁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上来看,大规模的“关停并转”并未出现,行业在到达上升拐点之后开始进入较为和缓的内部调整期。这样的内部调整更多是通过各地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监管节奏的把控,因而不同地区对于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力度与转型要求可能存在些许差异。

2020年6月,银保监会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审慎统一的制度规范开始建立,行业对于“总体趋严”的监管风向已经达成共识。同时,《暂行办法》安排了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的过渡期,预计未来三年内,由行业洗牌带来的震荡效应将缓慢释放,未来融资租赁行业将走向更为深度的变革。

国内融资租赁行业在之前高速增长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局部的非可持续增长问题。粗放的经营方式虽然带来了较为可观的收益水平,但随着监管对套利和违规融资现象的管制,融资租赁行业增速放缓,逐渐趋向于回归租赁业务本身应有的本源。纵观近年来租赁市场主要参与者的业绩表现,可以发现租赁市场近年来息差有较大幅度的收窄。大型融资租赁公司如远东租赁、中航租赁、环球租赁、国网租赁为样本的数据显示,样本租赁公司平均净息差已经由2014年的3.58%压缩至2018年的1.89%。而从不同类型的租赁公司的角度看,融资租赁公司的收息率差别较大。这与其股东背景和融资渠道有关,例如本报告中样本A组的融资租赁公司,不仅融资渠道较广,议价能力强,而且业务规模相对较大,能带来较好的利息收益。而另外一些业务较为单一的融资租赁公司,则更容易受所在行业影响,净息差于各年间的波动较为明显。

在市场环境发生急剧变化的背景下,融资租赁行业的参与者格局则保持了稳定,金融租赁、内资融资租赁 ( 以下简称“内资租赁”) 和外资融资租赁 ( 以下简称“外资租赁”) 的数量与资产余额还延续了上年度的态势。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空壳租赁公司的清退尚在进行中,行业格局的变化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但随着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监管力度的逐渐加强,优胜劣汰的趋势将更为明显。

从各类租赁公司单家的合同余额规模来看,金融租赁公司平均单家合同余额远远高于内资租赁公司和外资租赁公司。由于外资租赁公司数量繁多,其中不乏大量的“僵尸企业”,造成合同余额规模整体偏低,单家合同余额不超过 2 亿元。从平均单家合同余额增速看,各类租赁公司的平均合同余额均呈现下降趋势,由于外资租赁公司企业数量的增速远高于合同余额的增速,导致外资租赁公司平均单家的合同余额下滑明显。预计未来随着监管趋严,无实际融资租赁业务的壳公司逐渐清退,外资租赁公司的平均单家合同余额将逐步回升至接近内资租赁水平。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类不同类型的竞争者依赖其业务优势进行深层分化,中小融资租赁公司需要进一步把握其优势才能赢得生存空间。除了金融租赁公司的金融机构股东背景这一优势较难复制以外,其他类别的租赁公司优势如产业资源、营销网络等,都可以通过长时间的投入进行培育。如何构筑持久的行业壁垒成为融资租赁公司需要长久思考的问题。

租赁公司类型与特点

二、租赁行业发展的三大趋势

加强风控和回归本源业务将成为各类租赁公司转型的核心课题

租赁行业由银保监会统一管理后,整体监管趋严,去 “僵尸企业” 步伐加快。据全国融资租赁公司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在万余家融资租赁公司中,约72% 的融资租赁公司处于空壳、停业状态。随着监管的排摸调查,此类“僵尸企业”将渐渐退出市场。根据银保监会于2020 年6月最新发布的《暂行办法》,新的规则设置了多个降低融资租赁公司杠杆和风险的监督指标,为融资租赁公司划出了风险投资的红线。

其次,新形势对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短期内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的关键将在于资产端的风险把控,在防风险、防踩雷的基础上,挖掘优质资产将成为租赁公司的立身之本。在售后回租业务上,中小型的融资租赁公司的课题将主要聚焦于如何有效进行资产分类、如何基于风险水平进行差异化定价以及如何运用综合手段有效缓释风险等风险管理方面。

另一方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更加坚定,融资租赁行业将更加重视“融物”功能。随着盈利空间(息差)压缩,税收、监管等政策导向,以售后回租为主的租赁行业,将加速回归行业本源,发展方向将进一步向直租以及经营性租赁方向延伸。我们观察到部分融资租赁公司正在加快拓展经营性租赁业务。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自身,尤其是对中小型融资租赁公司而言,何时缩减“类信贷”业务规模并回归本源“真租赁”业务,可视企业自身的资源能力禀赋和发展阶段而定,不能急于求成。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如何缓释“类信贷”业务下的债务风险,则需要紧密结合政策规定、地区经济需要与地区融资租赁公司的实际情况,有条不紊地逐步开展摸排与指导工作,引导行业转型有序进行。

产业国企类租赁面临多重压力,

将加速业务转型

受《暂行办法》的影响,大部分国企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在多重压力的作用下,将开启和加快市场化改革进程。产业国企旗下的融资租赁公司成立的初衷主要为帮助集团进行融资,因而客户不少是集团内关联方。根据《暂行办法》中对于集中度管理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对单一集团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此规定倒逼大量的产业国企系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市场化改革,以符合监管要求。同时,集团内业务的低利润水平,使得融资租赁公司对集团内业务产生一种“欲拒还迎”的心态,从反面推动此类租赁公司去拥抱市场化改革。

在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行业融资专家”的战略定位是产业国企旗下融资租赁公司的一般选择。立足于集团充足的专业与资源优势,此类融资租赁公司更多将眼光放在了行业融资需求的垂直整合上,成为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实践者。例如某能源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以电力能源板块作为突破口,以光伏产业租赁作为跳板,集中投放新能源风电行业,借此成功实现市场化改革,化解业务风险。另外,某国企集团下属租赁公司在近几年又将新能源汽车作为新的发展重点,横向上进行了行业延伸与培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其成功经验值得其他产业背景国企旗下融资租赁公司学习。

拥抱金融科技,

领先企业将积极探索战略升级

在业务模式上,头部租赁公司正在探索的新一代租赁业务模式。例如某头部融资租赁公司正率先将租赁与大数据科技能力结合起来的业务发展模式,希望充分利用旗下的医疗生态与车生态的业务场景,打造以数据服务为核心,利用物联网与5G技术实现出租设备的互联互通的全新业务模式。在此模式下,融资租赁公司将通过积累的大量设备运营数据基于提炼出的数据信息,向承租人、上下游厂商以及其他数据使用者提供数据咨询等服务,将数据转化成价值。

虽然这一业务模式尚在探索中,但可以预见的是,此类业务模式将会带来融资租赁行业竞争格局的进一步变革。科技企业可以利用其自身在数据方面的能力,跨界进入融资租赁行业分享数据时代的红利。具体产业之后如何发展,还需要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