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指的是供应商将基于其与采购商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信用风险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的贸易融资工具。其本质是供货商基于真实的商业交易,将采购商的信用转为自身信用,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一种方式。

与商业保理类似,银行保理指的是卖方将其与买方订立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银行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其实从本质上来看,商业保理和银行保理承接的都是保理业务,只不过一个是以保理公司的名义接受和处置保理业务,而一个是以银行的名义接受和处置保理业务。那么,除此以外,两者间还有哪些区别呢?

从资金来源上:商业保理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池、资产证券化、股权融资、银行授信、借款;银行保理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存款。

从监管部门上:商业保理从属于商务部管辖;银行保理从属于银监会和人民银行。  

从目标客户上:商业保理主要适用于中小型企业;银行保理主要适用于有足够抵押和风险承受能力大的大中型企业。

从门槛上来说 : 商业保理更看重应收账款、买家信誉、货物质量;银行保理更注重卖家资信情况。

从风险控制方式来说:商业保理更多的是引进国外和海外等适合商业保理公司的风控机制,来控制风险;而银行主要集中在传统类风控。

从创新性和灵活性来说:商业保理不仅能够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业务品种,满足融资要求,还能够专注于某个行业或区域,在深入了解行业和区域特点的基础上,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但是很多银行囿于机制的繁琐,不能有效变通,在合规经营和运营创新之间矛盾重重。

目前,银行保理与商业保理到底是竞争还是合作?

从政策层面,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出台多项政策推动保理产品把金融资源引入实体经济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为保理业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国家层面一直强调,金融必须要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实体经济的发展。同时,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强调,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同时,最近几年来,基于社会融资规模下滑,银行银根收紧,银行保理业务量紧缩,中小企业出现融资困难的现状,商业保理的需求呈不断增长态势。政府部门在政策上给予商业保理大力扶持。

从市场需求层面,当前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在快速增加的同时也面临较大的发展压力。其中企业大量的应收账款收不回来,无法盘活就无法走出经营低迷的局面。作为专门为应收账款而生的保理公司,在解决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因为法律、政策、成本、信用环境等限制,使占主导地位的银行保理业务,对中小微企业服务没有更多的积极性,而非银保理业务又受资本金及杠杆率的限制,并缺乏再融资渠道,在整个保理业务中所占的市场份额仍然很小。

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的变化,让银行保理与商业保理的关系也在悄然改变。商业保理和银行应该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合作发展。

银行可以作为“中介”将一些保理业务转介给商业保理公司,在资金、渠道、产品、信息技术、客户资源等方面与商业保理公司开展全方位业务合作,从而解决保理公司业务营销渠道不足等问题。

通过与商业保理公司合作,银行一方面可以将对中小及小微企业的授信风险转化为对商业保理公司的授信风险,借力商业保理公司对行业及客户的熟悉和准入等,银行可以发现、筛选、积累优质中小微客户资源,改善客户结构;另一方面,商业保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及再保理业务中的回款等还可为银行带来可观的存款沉淀。

总的来说,银行与商业保理公司双方应当发挥各自所长,成为相互合作、相互依存的关系,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银行可以充分利用融资便利的优势,对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融资支持。商业保理公司可以深入服务中小企业,使保理业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更好地渗透到贸易经济发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