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目前,融资租赁行业进入了一个转型期,生存压力陡增。民营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尤甚。但是,因此走上利用行贿获取业务机会,甚至利用假资料、假公章骗取银行贷款这条不归路,以致被判二罪并罚,确实是令人扼腕叹息。而被骗贷超过5亿元的6家银行,则应该在风控理念、尽调技术、监管技术方面作出检讨和改善......

近日,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山东xx永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季某,运用旗下二十余家公司名义伪造公章和信贷资料,通过下属配合,向齐商银行、恒丰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威海商行、济宁农商行等6家银行,骗取贷款约5.17亿。

而在此之前的2020年7月,季某已因行贿罪被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最终,金乡县人民法院二罪并罚,以骗取贷款罪,判处季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与行贿罪有期徒刑一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01、为融资行贿政府官员
山东省济宁市的季老板,旗下主要的公司有:山东裕林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为山东裕林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林集团)、北京英凡特科技技术有限公司、山东XX永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道公司)

而任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兴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鑫发展”)是济宁市任城区国有资产控股的平台公司。

2016年8月,裕林集团和融鑫发展签订了《联合融资协议》,约定了裕林集团以采矿权作为抵押物对外联合融资,融资款由裕林集团和任兴集团各使用50%,双方按照各自使用的比例承担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

2017年3月,皖江租赁和融鑫发展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分两批融资到账4.37亿元。根据《联合融资协议》裕林集团提交了申请使用上述融资租赁资金的请示,并与融鑫发展签订了《借款合同》,以借款形式共获得融资租赁资金2.185亿元。

2018年1月,永道公司和任兴集团签订了一个融资综合管理服务协议,永道公司根据协议内容,为任兴集团设计、拟定融资方案、引荐融资渠道,提供融资服务。任兴集团按照融资到位资金的总金额的1.5%向永道公司支付综合管理费。

2018年3月和8月,永道公司促成两家金租公司和任兴集团的融资租赁业务,任兴集团获得两笔租金1.2亿元和2亿元,任兴集团则分两次向永道公司支付了180万元和300万元的管理服务费。

按理说,实务当中,联合融资,分款使用,各自负担归还本息的做法应当是十分常见的。而做融资顾问,为客户提供设计、拟定融资方案、引荐融资渠道等服务,收取服务费用则更是再普通不过的业务模式。

然而,为了能够同任兴集团和融鑫发展开展联合融资、购买债权、代理融资、资金拨付等业务,季老板选择走了一条“捷径”,并最终为此付出了一年的刑期以及100万元的罚款的沉重代价。

2016年-2019年期间,季老板分别向时任任兴集团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赵某,以及对任兴集团公司及融鑫发展重大事项方面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最终审核同意权的,时任济宁市任城区财政局局长的郭某进行行贿。
02、为融资制作假材料
根据法院判决书披露,季老板利用假资料和假公章从银行骗取贷款,可不是近几年开始的。季老板的骗贷最早要追溯到2011年。

自2011年以来,季老板就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山东长金昊煤业有限公司、济宁顺天经贸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公司,指使裕林集团员工曹某、颜某等7名员工,

通过伪造虚假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购销合同等方式,从齐商银行、恒丰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威海商行、济宁农商行等6家银行共骗得贷款5.17亿元。

贷款到账后,季老板并未用于挥霍,而是将贷款汇入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用于购买房产、归还贷款本息、发放工人工资等支出。

根据判决书披露的细节,小编(公众号:风控系)整理了一个受害银行、骗贷手段以及骗贷金额的统计表:

从上表统计可知,法院判决书披露的就有16次成功从银行骗贷记录,其中,从威海商行骗贷4次,合计未清偿本金5196万元;从齐商银行骗贷4次,未清偿本金1.887亿元;从恒丰银行骗贷3次,未清偿本金约1.5亿元;从建行骗贷2次,未清偿本金7537万元;从农行骗贷1次,未清偿本金2273万元;从济宁农商行骗贷2次,未清偿本金2867万元。

从造假的手段来看,从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公司流水、审计报告等财务状况,到购销合同、纳税申报表等经营状况、再到担保公司等增信措施,银行贷款所需的资料,基本都是以假资料应付过关。

03、为融资私刻萝卜章
根据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于近日发布的另一起刑事判决书(2020)鲁0828刑初193号,披露的细节可以发现,为了骗取银行贷款,季老板命令手下伪造的萝卜章多达57枚。

其中,2016年,季老板安排吴某伪造了天津森伟科技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的21枚印章,企图通过季老板实际控制的金嘉威商贸有限公司从银行骗取贷款,不知道是不是造假章的功夫太差,因没有通过银行审核,而贷款未成功。

吸取教训后,季老板指使曹某、徐某等人找到经营“诚信工艺美术刻字店”的高某伪造公司印章,包括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的共计36枚公司印章。“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但是不应是违规的事。高某最终因犯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而季老板的下属曹某、颜某等7人,因参与私刻印章、制作贷款用假材料,分别被以骗取贷款罪或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等判处2年4个月至1年5个月不等的刑期,并被判处10万元到1万元不等的罚金。

04、检视银行风控体系
季老板的案子席卷了包括建行、农行在内的国有大行、股份银行、城商行和农商行,从国内银行的体制构成角度来讲,可以说把国内的主流银行统统做了一次检验,结果也正如大家所见。

那么,仅仅凭假报表、假合同、假印章就能骗过银行严谨的、复杂的、庞大的风控系吗?银行的风控体系究竟是哪里失灵了呢,小编(公众号:风控系)不揣冒昧,试着加以分析,供银行业同仁参考:

1、风控理念落后

从判决书披露的16次成功骗贷记录来看,不难推断,季老板的套路基本都是以贸易公司为借款主体,以虚假购销合同为手段,主要是以贸易需要周转金为理由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但是,从上述银行的贷款期限短则2年,长的达到5年的情况来看,几乎都是一个师傅教出来的,可以总结为“认认真真走形式”。要一套与申请额度匹配的财务资料,然后再有说得过去的担保或者抵押就可以过审放款了。至于专款专用的事,最多就是一个定向支付就算完成用途监管了。

小编认为:如果银行能够把风控的理念调整到:“帮助客户做生意”的角度上(帮助别人的实质就是帮助自己),操作思路就可能完全不同。

例如,对于贸易融资客户来讲,无外乎就是:贸易的对手是谁?商品是什么?总额是多少?付款条件是什么?货物从哪里运到哪里?货单、发票、运单、入库单的传递流程及节点等等。

如果银行贷款的风控措施能够参与到贸易过程中去,与上述节点及票据紧密结合,相信不仅能够帮助很多中小企业做成生意,而且根本不需要无谓的担保和抵押措施,更不至出现被假资料骗贷的问题。
2、尽职调查技术落后

一套假报表、假合同、假公章就能够从银行骗出以亿为单位的贷款,而且是对各类银行适用。真不知道作为“事主”的银行该怎样开自己的风险总结会。

小编由此能得出的结论,就只有对于银行尽调技术的质疑了。如果单就报表、合同以及印章本身来讲,由于造假技术的高超,辨别不出真假,是非常正常的事,绝对有情可原,绝对没必要苛责。

但是,对于一个单笔授信几千万、上亿的业务,尽调的内容和手段怎么能够仅此而已呢?

简单想来:一个生意能做几个亿业务的公司(只有这样规模营收的企业才能申请几千万的借款吧),实际控制人是谁总能查得出来吧(一个地方这样大的老板总不会多如牛毛吧),如果查得出来,那一堆用于贷款的壳其实就可以合并授信了,也不至于被骗的那么惨,那么不留情面。

一个生意能做几个亿业务的公司,总得有一堆专业的员工做事吧,否则这个世界的钱不是太好赚了?既然是贸易融资,与贷款客户的业务负责人了解一下业务的细节,总是应该有的尽调思路吧。

在如今大数据的时代,查查客户企业的贷款总额、贷款结构应该很容易实现,查查客户企业贸易对手的情况也是分分钟可以做到的。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想是现在银行的基层单位,确实需要通过加强培训等手段提升风控方面的理念和技术了。

3、贷后监管的理念和技术落后

如果我说:现在银行的贷后监管,基本就是把款放下去之后就等着收利息,和盼望不要出风险,到期顺利收回本金。银行的同仁可能会骂我。但是不论如何,我可以肯定地说,现在银行的贷后监管理念和技术也的确需要提高了。

首先从监管的理念上,贷后监管不应该局限于监控客户企业的变动状况,更应该是对本行的信贷产品以及每笔信贷业务具体效用的监控和反馈。比如说:贷款的目的实现了吗?

我知道银行现在是有监管贷款用途的,但是这与监管贷款目的还差着一个层级。比如说前文所述季老板的每笔贷款,如果能够有到位的贷后监管,就应该在第一时间发现,并没有真实的贸易发生,如此,已经违背了贷款发放的初衷,银行就应该及时收回所放贷款,至少不会再继续增加授信。

其次从监管的技术上,贷后监管不应该局限于信贷经理的现场监管。而应该是基于信贷风险理论,按照风险分析的逻辑,辅以具体项目的场景,借助大数据等现代工具,对每一个贷款项目实施专人负责的、全部风险点、全时的风险资产监管。

写在最后:

俗话说: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季老板为了生意,使用了非法的手段,他为此付出了牢狱之灾。受骗的各家银行,不管是风控问题还是人为问题,也为此付出了坏账的代价。

本文只是针对由季老板的骗贷所引发的问题,从银行风控的角度简单做了一些分析。其实,同样的问题在其他金融机构也同样存在,前文的分析结论,不论是风控的理念、尽调技术还是贷后监管(融后监管),对于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融资担保机构等)也同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