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存量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融资租赁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确保资金需求,公司拟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存量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55019872H

  法定代表人:姚仲友

  注册资本:59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号天悦星晨A栋写字楼第10层02-04单元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9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等。

  三、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存量资产设备

  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标的: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存量资产设备

  (二)融资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三)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公司以筹措资金、回租使用为目的,将合法拥有所有权的公司及子公司存量资产设备作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取得上述标的所有权并同时将该标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公司使用。

  (四)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

 (五)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期限、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融资资金在上述融资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三)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五)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

  六、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公司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对相关资产设备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