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财政部发布2024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
报告回顾上半年工作时指出,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1.加强专项债券管理,促进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合理测算并及时下达分地区专项债券额度,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的地区倾斜。合理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不断提升储备项目质量。开展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穿透式监测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情况,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纠正。要求地方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节奏,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2024年1-6月,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49万亿元。
2.落实一揽子化债举措,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加强财政、金融等政策配合,形成推动化债合力。按照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的工作原则,指导督促各地立足自身努力,加大工作力度,统筹调度各类资金资产资源,抓实抓细具体化债方案和政策举措,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3.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强化违法违规举债震慑。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制度体系,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指导地方逐步建立起全口径、常态化隐性债务监测体系,加强风险分析评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要求严格地方建设项目审核,严管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强化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债务融资管控,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报告最后在财政政策展望中强调,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统筹好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
加强融资需求端和供给端管控,强化政府支出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金融机构融资业务,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
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加强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应用,加大协同监管和追责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化债不实和新增隐性债务。
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转型,加快压降平台数量和隐性债务规模。
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资产管理、收入归集,确保按时偿还、不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