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调整优化;今年7月份召开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西北风电光伏、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
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风电行业作为新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望爆发出更大的市场潜力,迎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融资租赁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也将成为推动风电行业高质量发展和能源结构绿色转型的有力支撑。
风电行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优势
1.设备占比高。风力发电项目中,设备占比一般能达到60%-80%,是典型的设备融资模式,融资租赁可基本覆盖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融资缺口;
2.单体投资规模适中。除大型基地式风电、海上风电项目外,大部分单体风电项目投资规模适中。以10万千瓦的风电项目为例,单体投资总额在6亿元以内,一家租赁公司即可实现债权全覆盖;
3.投产后现金流稳定。目前可再生能源项目均为平价项目(自发自用项目除外),预期收益较为明确,客户履约能力高,投产后现金流稳定;
4.直租模式下的增值税专票优势。融资租赁公司利息可开具增值税专票,进项税可抵扣,进一步降低客户融资成本,实现承租人税收抵扣链条的完整;
5.审核速度快,资金使用灵活。融资租赁公司一般为单体法人机构,专业化程度高,审批效率快,无受托支付、账户开立、以贷吸存等方面的限制。
风电行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挑战
1.市场竞争激烈,价格内卷严重。“十四五”期间,光伏风电进入平价时代,收益率大幅下降,对投资主体要求趋高,运营商逐渐集中于央国企。银行等主流金融机构向绿色金融领域倾斜,导致风光融资市场进入完全竞争时代。客户议价能力不断提高,融资利率日益走低。融资租赁公司作为非银机构,成本承压,业务拓展受到较大限制;
2.投资回收期较长,存在期限错配现象。风电项目投资回收一般需要8到10年,融资期限长,而融资租赁公司负债资金来源一般在3到5年;
3.设备处置难度大。风电设备均为专用设备,不具有独立的变现性,需结合项目股权、收费权进行统一处置,对于租赁公司的资产处置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风电租赁业务的风险及防控手段
1.合规性风险。项目审查阶段需核查土地合规性,项目指标、备案、接入方案的有效性,前期、建设期及并网手续的完备性,指标、电价、接入等不存在颠覆性问题;合同方面,需审查项目有关的EPC合同、土地租赁(使用)协议、购售电合同(或直购电协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等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存在重大合规性瑕疵;
2.总投资造价风险。在开展业务前,要切实了解项目所在行业、地区平均造价情况,进行总融资规模控制。直租项目要确保资金用到本项目设备上,防止资金挪用;
3.资源评估风险。风电项目审批阶段要借助可研报告审查、测风数据、第三方资源评估软件、周边投运项目数据、外部专家咨询等方式评估项目地资源及预计发电小时数合理性;
4.股东出资能力风险。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前,要切实把握股东单位的出资能力,对出资能力弱的股东需要提出更严格的增信措施,避免项目无法按预期建成;
5.建设质量风险。风电项目要结合市场信息、对关键设备、EPC资质、EPC合同进行审查,保障项目的建设质量整体可控;
6.限电风险。风电装机富集区域需考虑项目的限电风险,可依据周边在运项目历史情况及电网访谈等方式进行了解;
7.电力交易风险。随电力市场的深入改革,新能源项目逐渐纳入市场化及绿电交易范畴,对风电项目收益可能会存在较大影响,可参考周边项目历史情况及相关发布政策进行了解及评估;
8.电费回收风险。分散式、直供电、源网荷储项目,需通过对消纳情况、直供业主财务情况、用电企业经营稳定性及资信情况等进行评估,以分析电费回收风险;
9.辅助服务费用分摊风险。部分地区项目可能会由于分摊辅助费用(如对农户补偿就有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较高,导致当年现金流无法覆盖租金偿付。
新形势下风电租赁业务的创新思路
一、业务来源创新
业务来源创新的实质是发挥“差异化”优势,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央国企客户。央国企客户主要是银行追逐的对象,租赁公司的作用有限,但仍不乏拾遗补缺、资金“搭桥”的业务机会;
2.风电设备制造厂商。租赁公司要加强与金风、明阳、运达等主流厂商的合作,帮助设备销售快速回款,实现互利共赢;
3.EPC总包方。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以及各地方能源建设公司一般是风电总包方,若有风电客户资源,租赁公司便可参与其中,帮助EPC总包方解决垫资建设问题;
4.地方国企。近几年各地财政吃紧,地方政府把风光电资源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工具。部分地方国企拥有风电指标,但缺乏建设资金,这给租赁公司提供了业务机会;
5.中小民营风电企业。中小民营企业由于对当地环境比较熟悉,具有一定的风电资源获取能力,是当前租赁公司的主要目标客户群体。
二、资本金来源创新
1.通过业主当前拥有的资产(如风电、光伏存量企业)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解决新建项目的资本金需求;
2.引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解决资本金不足的问题。
三、融资方案设计创新
1.“联合租赁”模式。对于大型风电租赁项目(如50万千瓦以上)可以通过几家业务性质基本一致的租赁公司“联合租赁”方式解决项目建设资金,这样既可规避单一集中度风险,又可实现风险共识、收益共享;
2.“杠杆租赁”模式。主要是“租赁+银行”模式,风电设备类资产通过租赁方式解决,银行负责解决土建类资金需求;
3.“全口径融资”模式。主要是以拟建设项目的总资产收益率为基础,通过对承租人所拥有的设备类资产“直租+回租”整体解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四、投租联动
投租联动可以帮助融资租赁公司实现从租赁资产追随者向租赁资产提供者的转变,具体可参考以下方式:
1.加强同风电专业投资方、绿色产业基金、信托公司得合作,推进“股权基金+租赁”股债联动模式,有效把控优质项目资源;
2.设立专业新能源子公司。通过申报、收购等方式获取优质项目资源,项目资本金可以通过新能源公司投资,设备类资金需求可通过租赁公司解决,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