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额超过2024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京山天京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京山天京”)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申请13.5亿元项目贷款,用于京山一期150MW风电项目、京山二期100MW风电项目及京山储能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以融资租赁直租设备的业务模式,开展京山三期100MW风电项目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钟祥天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钟祥天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行申请14.2亿项目贷款,用于钟祥一期150MW风电项目、天顺钟祥二期100MW风电项目、钟祥100MW/200MWh储能电站建设。公司为上述贷款、融资租赁直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京山天京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注册时间:2022年10月14日
2、注册地点: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开发区(镇)三王路6号
3、法定代表人:金亮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6、与担保人的关系:公司通过上海天顺零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京山京顺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京山京顺”)间接持有其95%股权,京山京顺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5年0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04,935.94 6,817.20
负债总额89,902.44 1,300.01
净资产15,033.50 5,517.19
项目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0 0
利润总额0.62-0.66
净利润0.62-0.66
8、经查询,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钟祥天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注册时间:2023年01月12日
2、注册地点: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皇庄街道王府大道25号
3、法定代表人:杨杰
4、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6、与担保人的关系:公司通过上海天顺零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钟祥天祥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钟祥天祥”)间接持有其95%股权,钟祥天祥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5年0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44,891.4940 717.4443
负债总额38,508.9264 163.2561
净资产6,382.5675 554.1882
项目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0 0
利润总额-23.3768-0.1219
净利润-23.3768-0.1219
8、经查询,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方:京山天京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方: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京山京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2、融资机构/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3、担保方式: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母公司京山京顺以京山天京100%股权质押,京山天京以其一期、二期风电项目及储能项目自有土地房产设备抵押、电费收费权质押及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债权人;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额度:13.5亿元人民币,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被担保方:京山天京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方: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3、担保方式: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山天京以其三期风电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及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债权人;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额度:1.16亿元人民币,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被担保方:钟祥天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方: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钟祥天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2、融资机构/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行;
3、担保方式: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母公司钟祥天祥以钟祥天成100%股权质押,钟祥天成以其一期、二期风电项目及储能项目自有土地房产设备抵押、电费收费权质押;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额度:14.2亿元人民币,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其他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文件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京山天京、钟祥天成其他股东方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未设置反担保,主要系因为公司拥有京山天京、钟祥天成的控制权,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此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在担保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及对该等文件的任何修订、变更和/或补充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累计为133.3114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9.37%,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