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区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鼓励民间投资相关政策,对企业反映的部分行业领域进入规则、标准和条件仍不够明确具体等问题,要抓紧研究解决。
 
    会议提出,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金融、卫生、教育等领域尽快推出一批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此外,会议称,要及时跟踪细则实施情况及效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可操作性;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会议还表示,要加强对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的引导,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会议决定,国务院近期组织专项督查。

    会议指出,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新36条”)印发实施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着眼于降低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条件,制定出台了42项“新36条”的实施细则。

    通过此次会议,我们似乎看到了中小企业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将有可喜的转变。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话题几乎无人不知,但问题却始终无法得到行之有效的解决,虽然不少银行也纷纷转型,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服务,却仍有大量的企业被逼走上了民间借贷之路,那么问题究竟出在了哪里?有银行相关人士称,由于不少中小企业存在极高的信贷风险,所以不是银行不肯贷,而是银行想找到合格的企业太难,风险大。在这样的背景下,不少业内人士开始把目光转向另外一个正在兴起的融资工具融资租赁。

    依靠融资租赁信用解决信贷信用

    所谓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简单地说,就是企业选定所需要的设备,租赁公司帮助企业付钱购得设备,企业享有设备的使用权,用于正常的经营生产,按约定支付设备使用的租金,租赁期满,企业取得设备的所有权。第二种形式是,企业将关键设备出卖给租赁公司,以换得流动资金,有效盘活固定资产,设备所有权归属租赁公司,企业享有使用权继续生产,按约定支付租金,租赁期满,企业取得设备的所有权。在国外融资租赁的信贷方式已经成为了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融资模式。

    中小企业信贷信用不合要求难获贷款,没有贷款就无法购买设备扩大生产,企业现有设备也无法抵押给银行取得流动性资金,在这种现状下,“买不起设备可以租”的思路逐渐为不少人所接受,作为这样一个“把设备租给别人”的第三方,正在兴起的融资租赁成为了越来越多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

    欧债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经济及投资市场受到影响。经济增速下滑、股市低迷、实体经济不景气成为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同比增长7.8%,增速三年来首次破8。为刺激消费,央行自6月以来两次降息,但成效并不理想。对于国内的中小企业造成的影响不是危言耸听的。相比起传统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的模式在这一方面则有着独特的优势。

    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相比存在的区别

    1.融资额度。银行贷款受国家宏观调控及央行信贷政策的影响较大;而融资租赁的融资额度依客户资质条件和设备价值决定,额度范围较大;

    2.融资期限。银行一般以一年期以下流动资金贷款为主;融资租赁最长可为3年;

    3.还款方式。银行还本方式较为单一;融资租赁可提供灵活的分期付款方案;

    4.担保方式。银行一般要求不动产抵押或经审核的第三方担保;融资租赁主要依客户资质条件灵活决定,一般用购买的机床抵押。

    融资租赁可以促进中小企业提高经济效率

    融资租赁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的现金支付能力,促进其经济效益的提高。

    1.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租赁费,既包括设备价款,又包括设备采购过程中的运杂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于租赁费可在整个租赁期内分期支付,因此,与一次购买设备相比,它的现金支付压力要小得多。

    2.融资租赁过程中,承租人以租赁物为担保,不需其他资产作抵押,也不需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省去了大量的担保费用。

    3.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租赁是一条融资的捷径,而且它还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因为租赁项目可以享受加速折旧,使企业在租赁前期降低所得税费用,延迟纳税,并为企业调结构、产业升级提供便利。如果租赁资产是出租方从国外租入后再转租给中小企业,则中小企业还可享受他国税收优惠,有效地降低租金水平,规避他国出口限制。

    有学者及企业界人士提出,实施细则不够详细,改革力度不够大,操作性不够强。政策措施与社会上迫切要求改善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环境的热切期望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今天,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依然困难重重,融资租赁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