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50多位车主称在购买工程用车时遭遇庞大集团合同欺诈,并冲击庞大集团临时股东大会现场;8月28日下午3时,庞大集团在北京亦庄中冀斯巴鲁大厦,就相关问题召开媒体见面会,公开回应了此前媒体报道的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中的相关问题。

未能进入会场的车主们,在得知会议内容后,称庞大无沟通诚意,将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

争执仍存

此前,一些车主称购买庞大集团的车辆后,庞大集团曾以不能正常还款为由扣留车辆;有些车主称,因其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识有限,庞大集团个别业务员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故意引导、故意隐瞒合同中的相关说明,并存在“空白合同”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庞大集团董事长庞庆华表示,希望客户能拿出证据;集团在融资租赁业务开展的时候,要求业务员向客户介绍公司的名称、人员身份、业务模式和车辆的状况,包括业务流程、提示风险,这些都有谈话笔录。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刁建申则援引了其向商务部提供的调查资料,称所有的合同都是制式合同,尤其是责任条款都是打印好的,空白的只是日期、金额等项目,其认为是不存在空白合同的情况。

庞庆华本人曾担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

车主们并未能在当天进入媒体见面会现场,目前他们正在商讨如何提取有效证据。

庞大集团称其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只是金融服务,无论客户租车还买车,还款的义务和责任结果是一样的,都是还钱。但是按照融资租赁的协议,一些车主事先并不知道自己购车实为租车;如其不能正常还款,则会被庞大集团起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通过财产保全后,可以依法对相关车辆进行扣留。

在庞大此次所涉及的合同纠纷起诉中,所有有关欠款的纠纷都在河北滦县展开诉讼。庞大集团给出的解释是,第一,滦县是公司注册地,下属单位签订的所有合同和协定都要报送位于滦县的法规部审核,所以滦县是合同签发地;第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当事双方可以协议选择法院地点,所以当事人协商选择法院地点是合乎规定的;第三,庞大的业务、客户遍布全国,从节省诉讼产生的人力物力成本考虑,选择滦县也是合情合理。对此,车主们称,合同签署地并不在滦县。

规模快速扩张

庞庆华引以为傲的发展模式中,汽车金融业客户已经达到了40万人。庞大集团汽车业务,存在银行消费贷款、银行卡贷款、融资租赁等模式,其中融资租赁业务占比达30%,其余则为分期付款模式。

从1999年开始,庞大集团就从事分期付款卖车业务,目前,已发展至“租赁贷”业务。对于庞大集团而言,这种 “租赁贷”推出时间不长,却快速发展。在今年上半年中,“租赁贷”业务平均每天约有3300万元到3500万元的规模;融资租赁业务实现金额约40亿元,其预计今年将实现100亿元的目标。

“我们还在继续加快发展速度。”庞大集团董事长庞庆华在当天媒体见面会上提到。

庞大集团的业务快速扩张,带来了相关费用的增加。2011 年度该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经营网点数量增长迅速。根据行业特点,新开设网点尚处于市场培育期,新开设经营网点相关的费用,如员工工资、土地摊销、房屋折旧、租赁费、网点开办费等增长较快,对新开设网点及公司整体的费用水平形成较大压力。

公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30日,庞大集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亿元,相比去年同期,业绩下滑了42.28%。其中,融资租赁业务快速增长,实现该部分的手续和利息收入为2.9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0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