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的租车公司,近期要新购买50辆中型客车,至少需要投入上千万元。而王先生一时无法拿出这么多钱,怎么办?

  他找到了一家专门从事车辆融资租赁的公司,与这家公司达成协议,把租车所得的利润分期还本付息,每期付出几百万元的“租金”,他就顺利地“贷”到了这批客车。

  很多公司在业务成长过程中,需要购买价格不菲的生产线、机器设备,随着国内银行的信贷收紧,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更新生产设备、低成本扩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在“融资难”呼声日涨的大背景下,融资租赁公司自然受到求“钱”若渴企业的欢迎。

  记者从市外经贸局了解到,杭州第一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成立于2007年。随后的五年内,全市共成立了7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而今年仅一季度,获批成立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就达6家之多。

  进入“门槛”最低1000万美元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去年刚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本为2500万美元。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辛全壮坦言:“在这个行业,我们的规模只能算是小弟级别的。”

  目前,我国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分为银监会监管下的金融租赁公司,持有《金融许可证》,必须由符合一定资质要求的商业银行、大型设备制造商、租赁公司以及合格的金融机构充当主要出资人。另一类为商务部批准的中外合资及外资独资租赁公司,门槛相对较低,注册资本金最低为1000万美元,对股东结构的要求也相对较低。此外,还有经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融资租赁业务试点资格的内资租赁企业,门槛为注册资本最低1.7亿元人民币。目前,杭州仅有华融金融租赁一家为银监会批准主营融资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资金从来不缺出路,尽管设置较高的门槛,也不妨碍这个行业在宏观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逆市扩张。《2012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情况》中统计,2012年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1550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底的9300亿元增长了66.7%。

  “国际上融资租赁业务在二战之后就发展起来,但在中国还是一个相对新兴的行业。由于单个项目引入外资额度较大、占有土地等资源要素少、符合杭州产业发展导向,这一行业也日渐受到杭州市、区(县市)两级外经贸(商务)主管部门的关注,被看成是招商引资、发展楼宇经济和金融服务业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的新蓝海。”市外经贸局一位业务处室负责人说。

  “这是一个靠钱撑着的行业,股东没有雄厚的资金实力难以为继。”辛全壮说。

  从资料上看,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的中方出资人绝大多数都有着大型国企的股东背景。

  急速扩张下开打人才争夺战

  “融资租赁业务作为一个刚起步不久的行业,在全省范围内真正懂行的人,屈指可数。”省商务厅一位负责融资租赁业务的工作人员说。

  薪水高不是行业秘密。一位融资客户经理透露:“在我们这有5年以上行业经验的,年薪至少能拿到50万元以上。”

  随着各路资金的涌入,融资租赁业一场看不见的人才争夺战正在悄然上演。

  一位融资租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解释了这个行业的人才队伍构建方式。

  一种是引进,说白了,就是挖角。“一般采取的是团队引进,挖一个人连带把整个运作团队都拿过来,这样就能立即上马做项目。”去年9月刚成立的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公司,就从我国第一家上市的融资租赁公司远东租赁挖去了重要的高层,而这位高层从远东带去了多达100多人的团队,整体跳槽到下家。

  另一种方式是自主培养,招募应届大学生。最受欢迎的是财务、会计专业方向的人才。

  “看懂企业财务报表是重中之重,很多时候我们接洽项目不需要见到对方的人,只要他们把报表先从网上传过来。看完了报表,我们再决定需不需要见面洽谈。”

  尚缺一部完整的行业监管法规

  先入者为王。当下已经有包括威海广泰、庞大集团、贤成矿业等诸多上市公司纷纷将触角伸到了融资租赁领域。

  可前不久,让庞大深陷官司的,正是融资租赁业务。

  这是个三言两语无法说清的纠纷。“车主”孙青为了承接工程,在河南省明翔汽车销售公司以贷款的方式订购了8辆工程车。因为车辆故障问题,导致其承接的工程根本无法施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每月的“银行贷款”压得孙青透不过气来。为此他把河南明翔告上法庭,认为后者交付的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无法正常使用。

  戏剧化的是,河南明翔反对孙青进行民事起诉,请求判令孙青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剩余车辆价款86万余元。接着,庞大集团旗下主做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浮出水面,针对汽车的实际购买使用者发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给付庞大乐业租金共计82万余元及违约金24万余元。涉案车辆则被法院扣走。按照庞大乐业的说法,孙青自认为购买的车辆,实际车主是庞大乐业,而孙青只是与其就该车辆进行融资租赁;孙青本认为的“银行贷款”,也只是庞大乐业的租金。因而,孙青尚未还清的“银行贷款”,便成了其对庞大乐业的租金拖欠;而扣车,则是法院裁定的财产保全举措。

  涉及这场纠纷的有30多名车主。这些车主对于庞大乐业的存在完全不知情,更不知《融资租赁合同》为何物。事件至今仍未解决。

  “目前发达国家融资租赁的市场渗透率(租赁交易总额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例)大约在20%-30%,融资租赁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一位在国内有着十余年从业经验的业内人士解释说:“而国内这个比例还不到2%-3%,这块业务做得并不成熟,违规放贷等情况也是存在的。”

  他坦言,尽管融资租赁行业近年来增速惊人,但却无一部完整的行业监管法规,“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最大障碍是相关法律的缺位。已有呼声希望政府能将‘融资租赁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市外经贸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方面要受外经贸部门(商务部门)的管理,外经贸部门也有督促、检查协助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的职责。“地方外经贸(商务)主管部门同企业一样,希望国家能早日出台诸如《融资租赁业管理条例》的相关法规。”这位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