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供货合同签署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并经于 2013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五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截至 2013 年 8 月 27 日,除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与中创租赁有融资租赁业务(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外,公司与中创租赁未发生任何交易往来。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中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 3 号 2 号楼 300 房间
法定代表人:马培林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与担保。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中创租赁 15%股权,公司副董事长马培林先生担任北京中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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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及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协议期限内向关联方中创租赁销售自产设备等货物,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2、协议期限
自 2013 年 8 月 27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自双方有权审批机关批准且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合同的定价政策
每一笔交易均按规定签订销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合同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交易结算方式
协议期限内双方应按照各个销货合同相关条款支付结算
5、合同其他事项
中创租赁购买公司设备是以向设备最终使用方(以下简称:“承租人”)做融资租赁业务为目的,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均需向承租人负责。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交易旨在通过中创租赁,为公司的客户有效解决资金难题,扩大公司销售规模,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公司与中创租赁的关联交易行为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与中创租赁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1、本次交易旨在通过中创租赁,为公司的客户有效解决资金难题,扩大公司销售规模,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2、公司在关联交易合同签署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
3、独立董事认为,在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
4、本协议交易金额的定价原则是: 每一笔交易均按规定签订销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合同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意见书》;
2、《五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供货协议》。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