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融资租赁体系中,金融租赁公司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分支。自从2007年银行以混业经营的方式介入融资租赁业后,凭借资金优势和客户资源,呈几何式增长。中国租赁联盟发布的《2014年第一季度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3月底,全国金融租赁企业达到24家;行业注册资金798亿,比上年底增长3.8%;金融租赁合同余额约9500亿元,比上年底增长10.5%。

  随着市场规模的膨胀,混业经营模式的短板越加明显。银监会正在研究制定的《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或许能解决这一问题。

  关于《暂行规定》的消息是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毛宛苑在6月25日举行的“金融租赁公司发展与监管情况会议”上透露的。同时,银监会还拟推《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内部指引》,以做到分类监管。

  中国租赁联盟召集人、经济学家杨海田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表示,银监会推行“专业子公司”是对金融租赁公司实行专业化经营的一个利好。“现有的金融租赁公司大多专业化不明显,很多都是混业经营。融资租赁公司最大的特点就是直接管理自己的资产,所以必须有一些懂行的专家进行专业化经营。混业经营不符合融资租赁发展规律,允许租赁企业建立专业化子公司,将是解决混业经营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杨海田说。

对于“专业化”,业界认为这是一个广泛的概念。这不仅仅涉及市场细分,还要在人才和业务模式上探索专业化发展道路。事实上,有的金融租赁公司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努力,也呈现出特色发展。比如工银租赁、民生租赁等以飞机、船舶、能源为主业;江苏租赁等以服务小微企业为主。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赵小川对新金融记者表示,这份意在支持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化发展的规定将对各公司在专业化发展上给予更大的制度保障。
售后回租

  金融租赁公司由于大多由银行控股,资金充裕且成本低,所以他们在选择业务方向上与一般的融资租赁有所不同。金融租赁公司多青睐于选择以飞机、船舶等融资规模大、租赁周期长和获利较为丰厚的租赁物,所以其合作对象很多都是地方政府项目,业务模式以售后回租模式多见。

  这与大多金融租赁公司的银行基因有关。金融租赁公司成立之初,银行股东对直接租赁业务还不是很熟悉。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尽快开拓市场,很多公司会选择开展与银行抵押贷款业务十分相似的售后回租业务入手进入租赁市场。

  至于目前售后回租业务占整个金融租赁业务的比例,不同采访对象给记者反馈的信息有些差别。有人认为这块业务比例占到80%,而也有人表示只有50%左右。这种业务模式本无可厚非,但现在因为不断攀升的占比受到关注和质疑。

  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会长张巨光表示:“售后回租的租赁物多涉及公路、桥梁、地铁等,这背后经常会有政府的影子,当承租人一旦出现违约不能按时足额地偿还租金到一定程度,融资租赁公司既不能收回租赁物禁止社会车辆和公民的通行和搭乘,更不能拿政府怎么样,这必然产生大量的不良资产,导致系统性风险发生。”

  而且,因为售后回租模式将资金完全用于了存量资产的盘活,而没有将资金投到增量资产上,这对拉动GDP增长和提高就业率影响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