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华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电子”)与广东中金高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高盛”)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总金额为21,000.00万元,其中公司本次融资金额为12,000.00万元,华晟电子本次融资金额为9,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12个月。

    (二)中金高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交易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晟电子拟分别与中金高盛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所属公司价值为12,000.00万元的生产设备和将所属华晟电子价值为9,000.00万元的生产设备出售给中金高盛并回租使用,融资总金额为21,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12个月。

    2014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述融资租赁事宜,并授权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建先生全权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一切事务。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晟电子将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后分别与中金高盛签订《售后回租租赁合同》。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广东中金高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阮班来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路30号601-CA09房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中金高盛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名称:生产设备

    2. 类别:固定资产

    3. 权属:资产权属人分别为公司和华晟电子

    4. 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

    5. 资产价值:资产价值总额为 21,000.00 万元,其中归属于公司的生产设 备价值为 12,000.00 万元,归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晟电子的生产设备价值为9,000.00 万元。

    四、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 承租人: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华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出租人:广东中金高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分别将价值为 12,000.00 万元和 9,000.00 万元的生产设备出售给中金高盛,中金高盛再将上述资产分别返租给公司和华晟电子。

    4. 融资金额:21,000.00 万元,其中公司融资 12,000.00 万元,全资子公司华晟电子融资 9,000.00 万元。

    5. 租赁期限:12 个月,自起租日计算。

    6. 租金及支付方式:按照公司、华晟电子与中金高盛分别签订的售后回租租赁合同规定执行。

    7. 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内,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属于中金高盛,承租人对租赁资产只享有使用权。租赁期满,且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已由承租人支付完毕之后,中金高盛同意承租人以人民币壹元(¥1.00 元)的价格留购租赁资产,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不可撤销的移交承租人。

    五、 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公司每季度支付租金不超过 147.20 万元人民币,华晟电子每季度支付租金不超过 110.40 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六、 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