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奎屯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在伊宁县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破获合同诈骗案件一起,涉案金额73.5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37岁,山东泰安县人。2012年12月,李某在奎屯市汽贸园与新疆某公司签定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并把新疆霍城县清水河镇三环路一幢房产作为了抵押担保。然后,李某购买了一辆徐工XE215C挖掘机供自己使用。2014年底,租赁期满后,李某不仅未按期支付租金,而且还故意损毁挖掘机上的GPS系统。之后,公司负责人向奎屯市公安局报了警。

  今年3月初,奎屯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刻展开调查取证,并查明李某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挖掘机时,抵押担保的房产系他人所有,与李某无关,而且抵押的房产证复印件系李某伪造。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奎屯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