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同意公司用武乡分公司脱硫脱硝资产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招银租赁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9楼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一般进出口贸易);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招银租赁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归属于公司武乡分公司脱硫脱硝设备,此部分设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业务情况描述
    1、本公司将武乡分公司脱硫、脱硝资产以市场公允价格出售给招银租赁,转让价款为本公司融资额20,000万元,然后公司再从招银租赁租回该生产设备占有并使用,本公司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招银租赁支付所有租金后,以1元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设备从招银租赁购回。
    2、租赁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3-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3、租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租赁额、交易标的等条款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融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此项融资租赁项目,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为公司降低资金成本提供保证,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七、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拓展融资渠道,有利于生产经营及发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