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0日上午,济宁首家融资租赁公司——东方圣城租赁有限公司在济宁高新区产学研基地揭牌。副市长、济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白山出席揭牌仪式。该公司由五家股东出资设立而成,是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未来,他们将通过适合本地租赁产业的创新发展模式,创新性地提供融资租赁解决方案。

该公司是济宁唯一一家经商务部批准设立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公司以济宁市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主导,由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高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发起成立,注册资本2.1亿。

这是对济宁融资方式的一次有效补充。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将选择与当地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以及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前景好的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客户,紧紧围绕济宁一些列重大战略部署,依托市政府和股东强有力的支持,立足济宁、服务济宁,结合济宁经济发展状况,积极探索适合济宁的租赁产业发展新模式,努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融资租赁服务。

据介绍,金融租赁公司是专门经营租赁业务的公司,通过提供租赁设备而定期向承租人收取租金。金融租赁公司开展业务的过程是:租赁公司根据企业的要求,筹措资金,提供以“融物”代替“融资”的设备租赁;在租期内,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只有使用租赁物件的权利,没有所有权,并要按租赁合同规定,定期向租赁公司交付租金。租期届满时,承租人向租赁公司交付少量的租赁物件的名义贷价(即象征性的租赁物件残值),双方即可办理租赁物件的产权转移手续。

“它与银行的贷款业务不同在于,银行贷款给企业,企业用于购买设备,以先付息后归还本金。”济宁市金融服务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金融租赁公司是先购买设备,再将设备租赁给企业,企业定期付租赁费,租赁费的总和相当于是贷款的本金加利息。租赁的好处是,在企业未付清全部租赁费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金融租赁公司,因此风险是比较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