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与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久联发展))拟与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租赁公司”)展融资租赁、供应链保理等金融业务,2015 年公司向该公司申请各类金融业务的融资规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 该融资租赁事项经久联发展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在以上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融资租赁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保利租赁公司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融资租赁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保利租赁公司同受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控制,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范畴。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占必文、罗德丕、魏彦、张曦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根据相关规定,该融资租赁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3 月,由中国保利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瑞利达(香港)有限公司共
同投资设立,其中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65%,瑞利达(香港)有限公司持股 35%。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盛
       经营范围: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2、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与保利租赁公司同受保利集团控制,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保利租赁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双方合作主体为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隶属机构和久联发展及其隶属机构。
       2、双方合作开展的融资租赁、供应链保理等金融业务的融资规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双方合作开展的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融资规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
       2、双方采取“互惠共赢”的合作原则,实现双方的合理收益。 
 3、双方各类业务价格(如融资利率等)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融资成本不高于本公司向其他同类金融机构融资的成本。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是为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双方本着 “互惠共赢”的合作原则,实现双方的合
理收益。本次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客观公允,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行为,也不会对本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以市场定价,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