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充分考虑了辖区经济发展需要以及银行业改革诉求,并结合当前政策实际,从推进银行业治理体系改革、推进银行业组织体系建设、支持银行业创新发展、推进普惠金融改革、推进区域金融改革、推进银行业监管改革等六个部分,提出了30条推进辖区银行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为辖区银行业转型发展指明了改革方向。
  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