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拟用部分生产及配套设备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1年。在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机器设备,同时按双方约定向远东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按协议价格购回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
    2、远东租赁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远东租赁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所有内容以签订的合同文件为准。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4,271.0922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5座
    经营范围:(一)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印刷设备、教育/科研设备、校验检测设备、机械、电器、电气、仪器、仪表(以
上包括单机及技术成套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软件、技术(有相关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及房地产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二)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软件、技术;租赁财产处置业务;(三)经营性租赁业务,包括:经营国内外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子仪器、通讯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医疗设备、印刷设备等租赁业务;租赁财产买卖。(四)租赁交易、融资、投资、管理等各类管理咨询服务。
(五)商业保理业务及相关咨询服务。(六)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远东租赁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公司部分生产机械设备,主要是车床、加工中心、钻床、平车等生产配套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设备原值:不超过人民币10,100万元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人: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4、租赁物:对承租人已拥有车床、加工中心、钻床、平车等生产配套设备。
进行售后回租业务。
    5、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6、租赁期限:1年,自起租日起共计12个月
    7、租赁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8、租金及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此项融资租赁项目,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
利于生产经营及发展项目的顺利进行,为公司降低资金成本提供保证,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拓展融资渠道,有利于生产经营及发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