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君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韶钢松山”)拟与君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信租赁”)签订相关售后回租合同,公司以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君信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签署相关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融资期限为36个月。在租赁期内,公司按季向君信租赁支付租金,手续费分三次支付,继续保持对该部分机器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并且每半年归还本金的1,000万元,剩余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人民币1.00元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本公司201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创世(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已终止了与创世(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且未对本公司产生相关成本费用。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与君信租赁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概述
2015年7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君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此次融资租赁业务也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与君信租赁签订相关售后回租合同,公司以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君信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签署相关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融资期限为36个月。在租赁期内,公司按季向君信租赁支付租金,手续费分三次支付,继续保持对该部分机器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并且每半年归还本金的1,000万元,剩余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人民币1.00元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与君信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与君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公司与君信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交易对方:君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5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洋山保税港区国贸大厦A-1030室
法定代表人:陈鉴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万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三、交易情况介绍
1.标的资产:6M焦炉、6#高炉、烧结除尘改造、煤气综合利用3#4#5#机组、外电网改造扩建及能源中心二期工程的部分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韶钢松山
4.所在地:韶钢厂区
5.设备清单简表: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资产原值(含税) 资产净值(不含税)
6M焦炉项目 4.79 3.98
6#高炉项目 0.57 0.49
烧结除尘改造项目 0.23 0.19
煤气综合利用3#、4#、 1.04 0.70
5#机组
外电网改造扩建 1.29 0.77
能源中心二期工程 0.19 0.15
合计 8.11 6.29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物:6M焦炉、6#高炉、烧结除尘改造、煤气综合利用3#4#5#机组、外电网改造扩建及能源中心二期工程的部分机器设备
2.融资金额:人民币5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期限:36个月
5.租金支付方式:按季付息,手续费分三次支付
6.综合融资成本:5.2500%(不含税)
7.起租日:租赁本金投放之日起计算
8.所有权:本次标的所有权在君信租赁支付标的价款后转移给君信租赁,本公司保持管理权和运营权;至售后回租相关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结束,君信租赁收到留购价款后,标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公司每年度支付租赁利息和手续费分别约为3,566万元、2,737万元、2,615万元(均含税)。每年归还本金2,000万元,到期一次性归还剩余租赁本金。公司的经营现金流量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能力支付每期租金、手续费及本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机器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盘活现有资产,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无重大影响。
七、其他说明
本公司201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创世(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已终止了与创世(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且未对本公司产生相关成本费用。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与君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3.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