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购买智能装备走“高端范儿”,是提高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但智能装备动辄几百万、上千万,中小企业自有资金往往不够。为此,省金融办认为《九条措施》中提出的融资租赁方式可作为企业的重要选择。

   首先,企业在自有资金不够又因为资产抵押物不足难以向银行贷款时,可选择通过融资租赁公司租赁智能装备。省里将设立专门的省级智能装备融资租赁公司,部分设区市也将设立相应的融资租赁公司,这些租赁公司专门从事智能装备租赁业务,以融资租赁方式提供企业所需要的智能装备、技术应用等,以解决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以购买装备问题。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直接与上述智能装备融资租赁公司对接,也可以联系当地的经贸部门或省经信委,由经贸部门牵线搭桥提供业务支持。

   其次,循环利用融资租赁公司资产。《九条措施》提出了融资租赁公司资产循环利用的新模式:首先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设立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平台,智能装备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资产收益权(如应收账款等)产品可以进场交易,该类租赁资产收益权产品一般为3-5年或者更长时间。

   第三,财政对企业的融资租赁费用给予补贴。第四,进行资产抵押且抵押不足的可担保。第五,利用境外市场降低企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