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传真方式)决议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15年7月31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国弘(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改善公司融资结构,补充公司资金缺口,公司拟将3#烧结机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国弘(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5年,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要求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上述交易所需要的合同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