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组建霍尔果斯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方案调整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关于投资组建霍尔果斯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方案股东调整的事项公司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投资组建霍尔果斯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方案如下: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出资2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自然人李洁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自然人肖国英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自然人杜娟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
    根据《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投资组建霍尔果斯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进行调整。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其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5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4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组建霍尔果斯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方案股东调整的议案》,授权经营层办理新公司设立的全部手续,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霍尔果斯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5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4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该公司经营范围暂定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交易的咨询及担保(以最终注册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公司具备的资产管理功能、投融资功能、节税功能、理财功能等优势,更好的为公司服务,同时充分利用霍尔果斯自贸区金融优惠政策,成立一家专业性的融资租赁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丰富公司业务领域,扩大公司竞争优势,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组建融资租赁公司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存在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同时可能面临融资租赁行业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