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拱北海关近日发出通告,在横琴自贸片区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之一,藉此希望以切实的措施推进横琴自贸试验片区建设,促进和规范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

拱北海关发布《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横琴新区片区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明确规定,对在横琴自贸试验片区内设立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或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在横琴自贸试验片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横琴自贸试验片区主管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的企业,即可申请在横琴自贸试验片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根据现有政策,自由贸易试验区是现有政策中唯一明确允许开展融资租赁货物的区域。海关对符合上述资质的融资租赁企业实施账册管理,境内承租企业办理融资租赁货物进口担保的,可根据情况选用《横琴自贸试验片区融资租赁货物保证书》作为担保承诺,以取代传统缴纳保证金或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