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官网发布数据显示,从2007年商业银行试点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到2015年6月末,中国现有金融租赁公司39家,控股股东为商业银行的有23家,占比59%;控股股东为资产管理公司有4家,其它类型的有12家。行业资产总额达到1.45万亿元,占整个租赁市场的60%以上。行业前六家资产规模均已过千亿,其中规模最大的工银金融租赁公司资产总额超过1700亿元。金融租赁行业不良资产率为0.81%,拨备覆盖率为238.61%,经营状况良好。

9月9日,银监会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当前金融租赁行业状况、《意见》出台的意义及落实措施进行了介绍。

  银监会称,从2007年商业银行试点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到2015年6月末,我国现有金融租赁公司39家,行业资产总额达到1.45万亿元,占整个租赁市场的60%强。金融租赁行业不良资产率为0.81%,拨备覆盖率为238.61%,经营状况良好。

  其中,行业前六家资产规模均已过千亿。按照此前的统计,以注册资本计,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的前六强是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规模最大的是工银金融租赁,其资产总额逾1700亿元。

  银监会还从三方面解读了相关政策措施对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认为《意见》体现了国家对金融租赁业的高度重视。第一,明确了金融租赁行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有助于提升金融租赁战略地位和社会认知度,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第二,推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三,促进金融租赁公司充分利用金融租赁功能特色,发挥其支持实体经济的重大作用。

  银监会表示,将采取四项措施以确保《意见》的贯彻落实。一是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定《意见》落实分工方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促进提升金融租赁社会认知度,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强化配套政策研究,持续完善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政策环境,增强行业发展动力;四是不断完善适合行业特点的监管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防止风险交叉传染,守住风险底线。

  由于监管体系的特殊性,我国存在融资租赁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的区分。本次发布会上,银监会从机构性质、商事属性、业务性质、监管主体上分析了两类公司的差异。提出融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的区别,类似于小额贷款公司和商业银行;前者的注册资本是认缴制,后者是实缴制,先证后照;前者的资金来源除资本金外主要是银行借款,它与商业银行是一般企业和商业银行的关系,而后者除资本金外,还能吸收股东存款、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发行金融债券等,融资成本低,资金吸纳能力强,与商业银行属于金融同业的关系;前者由地方政府监管,后者则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银监法实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