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中信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租赁”)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拟与中信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等文件,将侯马热电分公司除氧器等设备资产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信租赁融资人民币不超过3亿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党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经营范围:主营融资租赁业务; 注册资本: 40亿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为侯马热电分公司除氧器等设备,中信租赁购买以上设备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公司继续使用,公司利用该等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融入人民币不超过3亿元的资金。 租赁物明细及价值:汽机及电气附属设备购买价值5951.1万元,锅炉附属设备购买价值3108.37万元,公共系统设备17942.29万元,购买价值合计27001.76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不超过3亿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侯马热电的汽机及电气附属设备、锅炉附属设备、公共系统设备; 2、融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件转让给中信租赁,同时再与中信租赁就该租赁物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中信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7年共计14期; 5、租赁担保:信用; 6、租赁押金及手续费:租赁押金人民币900万元,租赁押金不计利息,租赁押金用于冲抵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的相应金额。租赁手续费人民币1050万元; 7、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按半年等额本金后付计算,每半年支付一次,第一期租金于起租后两个月内支付,以后各期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年租赁利率为同期基准利率下浮5%。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将对年租赁利率作出同方向、同幅度的调整,利率调整日之前各期租金以及利率调整日当期租金金额不变,从接着的下一个租期开始调整。 8、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中信租赁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按名义货价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公司。 9、名义货价:人民币1元。 五、备查文件 1、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