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通公司”)的共同承租人,以永通公司设备向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3年。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全票通过。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永通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以永通公司设备与其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3年。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本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传真)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京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长安兴融中心1号院4号楼6层注册资本:8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收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主要内容:
     1、租赁物:永通公司设备。
     2、融资金额:人民币1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3年。
     5、租赁利率及租金调整:租赁利率为5.0%,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利率,自起租日所在年的次年及随后每年根据当年1月21日当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1-5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同方向同比例调整。
     6、租金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自起租日起,按季付息,到期一次归还全部租赁本金。起租日后每三个月的21日支付租金。
     7、租赁押金:人民币0元。
     8、租赁手续费:210万元。
     9、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设备所有权转归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所有权自动转移至公司,公司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10、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通过融资业务,有利于解决永通公司的资金需求,缓解资金压力。该项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上述交易所需要的《租赁协议》(编号:001-0000427-001)及附表、《转让合同》等其他书面文件。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传真)决议。
    2、《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