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复制推广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促进我省融资租赁业加快发展,我省日前发布《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大支持力度,促进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要将融资租赁业列为我省优先发展产业,“十三五”期间力争在我省形成千亿级的融资租赁产业板块。培育10家左右注册资本超10亿元人民币、业务量超100亿元人民币、纳税超过1亿元人民币、专业特色鲜明的融资租赁龙头企业。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融资租赁业聚集区,率先进行融资租赁业政策、功能和制度创新,并依托我省航空制造优势,进一步统筹航空产业及其配套服务业发展,支持我省融资租赁企业开展商用飞机、通用飞机租赁业务。
此外,我省还将进一步优化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环境,简化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审批程序,推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设立直报和限时办结制度。对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资料齐备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内资试点融资租赁企业资料齐备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5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家商务部门并跟踪办理审批手续。将融资租赁业发展纳入政府产业资金支持范围,加大税收支持力度,优化租赁货物通关流程,开展保税租赁业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