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子公司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及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所属子公司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及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分别为1526.86万元、609.91万元 ,每月租金支付额分别为48.205万元、19.258万元,融资业务期限均为2年。实际起租日为出租人支付冲抵首付款、租赁保证金、预付保险费、及第一期租金后的剩余转让价款之日。该售后回租采用一次性租赁的方式,在租赁期内,公司按月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继续保持对该部分机器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租赁期满,公司分别支付人民币 100.00元回购两项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目前双方尚未签署售后回租相关协议。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2015年 10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上述融资租
赁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委托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
    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 年7月16日,注册地址:新
疆巴州库尔勒市人民东路九星丽苑3-1201室;法定代表人:杨红新;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天然气产品开发;汽车配件、润滑油、建材批发;天然气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营业活动)。
    2、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
    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6日,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314国道东侧165公里处9区32段1栋;法定代表人:杨红新;注册资本: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天然气批发;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 汽车配件,车用燃气配件,润滑油,日用百货,五金,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营业活动)。
    3、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年 7月 9 日,注册地址:上海市
黄浦区南京东路 300 号名人商业大厦 10 楼;法定发表人:任澎;注册资本:
5.23 亿美金;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
   1、租赁标的物: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部分生产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
   4、所在地: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人民东路九星丽苑3-1201室;
   (二)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
   1、租赁标的物: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部分生产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
   4、所在地: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314国道东侧165公里处9区32段1栋。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
   1、租赁物: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部分生产机器设备;
   2、融资金额:1526.86万元,以最终审核融资金额为准;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2 年;
   5、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6、月租金额:48.205万元;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租赁方所有;租赁期满,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购回全部租赁物的所有权;
   8、回购方式:租赁期满,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100元
的名义价格留购租赁物;
   9、担保措施:由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巴州含锦投资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周永麟、周永燕、苏志杰、刘玉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人名章)并盖章后生效,目前租赁协议尚未签署。
   (二)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
   1、租赁物: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部分生产机器设备;
   2、融资金额:609.91万元,以最终审核融资金额为准;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2 年;
   5、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6、月租金额:19.285万元;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租赁方所有;租赁期满,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购回全部租赁物的所有权;

8、回购方式:租赁期满,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100 元的名义
价格留购租赁物;
   9、担保措施:由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巴州含锦投资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周永麟、周永燕、苏志杰、刘玉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人名章)并盖章后生效,目前租赁协议尚未签署。
   五、本次售后回租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无重大影响。
   2、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0月 21日